那个穿便装的兵哥哥,终于找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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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奢侈一些的就会用轻薄的白纱,以及各种颜色的纱做成飘带,穿过胳肢窝绑起来从后背垂下,这样一旦开始扭动,那些飘带就会飞起来形成视觉阻碍,让人觉得她们好像穿衣服了,又好像没有穿,非常的引人入胜。
云初不明白自己一张纯粹的唐人长相,为什么会影响到长着一头淡黄色头发,两个绿色眼珠的娜哈的长相,觉得这纯粹是塞来玛用娜哈的长相来隐瞒云初来路的一个计谋。
你为什么会如此抵触大隋呢?
何远山等人只能站在一边呆滞的看着方正吃饭,云初条才下锅,方正已经吃完了上一根。
云初接过洋葱,这是两枚红皮洋葱,很珍贵,是远方的驼队从大小勃律国那边带过来的,应该是比粟特勤赏赐给羯斯噶的。
看完东西又上下打量着笔直跪坐在地上的云初。
不光是云初一家三口缩在帐篷里不敢出来,其余的牧人也是如此。
自己的存在已经给塞来玛制造了很多的麻烦,为了云初,塞来玛把进入羯斯噶帐篷的事情整整推迟了六年。
与其这样说,还不如说自己是塞来玛怀胎九个月的产物为好。
云初帮着塞来玛将羯斯噶贪污的羊赶进羊圈,塞来玛立刻烧红了一根细铁条,给这些羊重新打上自家的标记。
一般情况下,在盗贼多如牛毛的西域,成为马贼就要做好天天打仗的准备,像云初这个年纪的少年人,根本就活不了几天就会战死,或者被同伴杀死。
润物细无声才是混进去的最高境界。
云初却把这些东西一一摊开来晾晒,没有放过一本。
如此漫长的时光,没有给让他学会仁爱,只是让他从一个婴儿角度看够了这个世界的丑恶。
文书是不同的!
虽然很冒险,从收益上来讲,应该是最快的。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抓活的,尽量多抓活的,这些突厥狗老子有用。”
“妈妈央求羯斯噶叔叔给你要了马,你以后再也不用骑着老盘羊追杀米满他们了。”
云初在天山有不少的好朋友,只不过,这些好朋友都是野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他跟回纥人相处的时间越长,就越是喜欢跟野**朋友。
云初当然没有跟龟兹城共存亡的决心,别说龟兹城了,就算是长安城他也没有这种共存亡的心思。
“什么暗道?这里就没有暗道。”
漫长的婴儿时光,让他只能进行漫长的思考,漫长的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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