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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皇帝定的,你对他老人家有什么意见吗?”方正学着云初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他道。
老狼走了,这个家伙已经不可能被驯化成狗了,在它生命的最后时刻,它还是愿意以狼的名义死去,而不是以狗的名义继续苟活。
部落里的很多女人都很羡慕。
整个斧头足足有二十几斤重,而且重心太靠前,用起来非常的不方便。
唐人商贾们很想跟云初主动打招呼,却因为摸不清他的身份,而踌躇不前,毕竟,他们只是一群穿着皂衣的商贾而已。
刘雄笑道:“老子的身子骨就是铁打的。”
这些天我看文书卷宗,还是看出来了一些门道,我们安西军孤悬海外,这里又颇为富庶,如果没有监管,我们这些人岂不是各个肥的流油?
云初摇摇头道:“我们之间的关系不错,却没有好到同生共死的地步。
云初点头道:“好,我们一言为定。”
云初在去大关令官衙的路上,看到了一家售卖胡麻油的店铺挑出来了写着这四个字的招牌。
等了片刻,才要灌水,他的心却剧烈的疼痛起来,一截雪亮的刀尖从他胸口突兀的钻出来,并有一串血珠子顺着刀尖快速的流淌进清水里,来不及染红渠水,就被更多的清水给冲刷的干干净净。
不是说这些人都懈怠,而是说他们没有时间,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处理如此多的小事。
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墨池里面的墨也加好用光,这很见云初对用墨量的掌控功夫。
总体上来说,唐初的吏治还算是清明的,唐初官吏的个人操守还是基本上可以信得过的。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回纥人就不一样了。
一直闭着眼睛的老羊皮懒懒的道:“这个不是!”
“目的又是什么呢?”
考虑到大唐官吏与那个时代官吏数量的比例,自己目前获得的这个书吏位置要比那时候的书吏位置高出不少。
那家伙的胳肢窝根本就是一个巨臭的粪坑。
这件官服明显太小,有些不合身,穿在这个胖子身上紧绷绷的,把整个人勒的跟蚕一样,有好几道凸起。
大唐官员们相互往来送礼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曾经非常盛行赠送这个文贞菜,直到太宗皇帝因为《起居注》的事情差点被气死,用鞭子狠狠抽了魏征墓碑之后,互赠文贞菜这个风潮才慢慢的平缓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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