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孩子到工地搬钢筋,真能“治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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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昨天晚上,他连梦都没有做。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唐人是吝啬鬼!
云初闻言莞尔一笑,老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机会就想让自己当和尚。
云初瞅了一眼羯斯噶身上的伤痕,发现他应该死不掉就去整理自家的帐篷了。
“我们家惯会生女娃,我有七个姐姐,嫡亲的!我还有十四个堂姐,也是亲的,表里表外的姐姐更是多得数不清,你好好地帮哥哥干活,等哥哥升官之后,随便找一个妹子嫁给你,你也就能升官了。”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好在,这种天气一般不会维持太久,毕竟,已经是五月天了,太阳会回来的。
“咦?你还懂医术?”方正一下子就赤裸裸的从水渠里站起来,像是看到了宝贝。
再加上,回纥人的生活真的很不适合他。
刘雄笑道:“老子的身子骨就是铁打的。”
好在,娜哈这个孩子很健康,从生下来到现在,连病都没有生过,这不得不说傻孩子真的有天在照顾。
为此,塞来玛还委屈了很长一段时间,因为他们家没有干牛粪来妆点帐篷,被人家笑话说他们家很穷!
羯斯噶是这个族群里少有的聪明人,面临这种大变革的时候,还知道跑过来暗示一下,看起来他真的很爱塞来玛跟娜哈。
在塞人部落里,二十八岁的女人养育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这两部在斗争不休的时候,自然没有办法把工作进行好,于是,龟兹大关令这个居中调和的几乎不被人看重的部门就成了最重要的办事机构。
衙门里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了,云初就让侯三扛着矮几背着蒲团,他自己拿着笔墨纸砚,回到了居住的地方。
不是嫌弃所谓的青草的芬芳,而是嫌弃这东西里面的寄生虫,太阳曝晒不足以杀死牛粪里面的寄生虫,那东西只要见一点水,马上就会孵化出来,继而爬得满帐篷都是,木炭,干柴就没有这样的顾虑了。
云初不耐烦地道:“我是人,不是公羊。”
羯斯噶嘴里说着担忧的话,脸上却带着笑容,看样子,身为葛萨璐大阿波麾下的小土屯,他已经可以绕过那个讨厌的上司干一些能力以外的事情了。
他十一岁的时候之所以会跟那头疯狂的盘羊较力,完全是为了不让葛萨璐带走已经有了美人模样的娜哈。
他带来的酒一点都不好喝,甜中带着酸,酒味一点都不浓郁,如果非要用一个特别恰当的形容,云初觉得这东西也就比醪糟强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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