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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一个准话,这关系到能不能活命,我不想在这件事上犯下半点错误。”
云初不耐烦地道:“我是人,不是公羊。”
只要持之以恒,一定能把这个孩子从回纥人粗犷的生活习惯中解救出来。
一个帐篷里同时躺着两具尸体,葛萨璐的亲戚们就多了一重麻烦,需要再骑着马绕着帐篷跑七圈,再找一个跟两个死人最亲近的人掀开门帘子,顺便在脸上划两刀。
回桑林地休憩的时候,云初看到了站在城墙上的老羊皮,老家伙今天为了显得明显一些,特意穿了一件纯黑色的羊皮大氅,如此闷热的天气里在城墙上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也不知道会不会中暑。
云初相信,唐人绝对不可能允许一个像他这样优秀的少年郎迷茫的流落他乡而不管不顾的。
让他多快乐一段时间吧,过不了多久,他就快活不起来了。
一方是大唐安西军龟兹镇折冲府的人,另外一伙是……看不清楚,反正是胡人。
有了个人色彩的兵,一般就与国家这个大概念有些不相容,这一点很不好。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方正遗憾的道:“可惜我马上就要被我姐夫的卫队带走了,没办法带你走。”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云初顺从的点点头,他觉得塞来玛的话非常的正确。
一道鞭影突兀的出现在云初的视角里,他一个倒栽葱就从马背上滑下去了,鞭子带着尖利的破风声从马背上掠过又悄无声息的回到老羊皮宽大的羊皮袄袖子里。
云初提着不断晃动的皮口袋跟大肥告别,大肥就再一次站在高处朝云初大叫,多少有些依依不舍。
因此,他只是愣愣得瞅着方正。
他很享受这种来自市井的嘈杂,牵着马,闭着眼睛享受了片刻,天山脚下的塞人部落实在是太安静了。
云初皱着眉头看着方正垃圾堆一般的文牍跟文书,叹口气道:“太乱了,这是对文字的不敬,也是对职事的不敬。”
通过种种试探,羯斯噶获得了云初的认可,这个男人配的上塞来玛,也配当娜哈的父亲。
这种假设云初都懒得想,这一路上的强盗,马贼以及平时是牧人,遇见云初这种零散旅客就变成强盗的族群要是少于三千股,云初就当这个天下已经完全太平了。
云初冷笑一声道:“不干这种事情的人就算不上真正的读书人。”
还喜欢让好多,好多妇人光着上身拉着他的龙舟在运河上滑行,也喜欢在扬州栽种数不清的琼花,还喜欢在中华大地上开凿一条专门拱他欣赏琼花的大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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