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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战场上,我杀了一个突厥人,别用那种眼光看我,真的是我杀死的,不是捡唐人剩下不要的脑袋。
所以,忍耐,就成了牧人们唯一的选择。
塞来玛叹口气道:“你一直觉得塞人,回纥人都是傻子,我虽然也傻了一些,毕竟是养育了你的母亲,你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眼皮子底下,就算再傻,也能看出来一些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你是问我要不要效忠每一个族人?
对于刚刚升官发财的羯斯噶对他的态度,云初还是接受的。
假如说回纥少年们让云初退避三舍的话,那么,回纥少女们给云初留下的感觉更差。
虽然每一颗脑袋上总会缺少一只左耳朵,回纥人不会在乎,也不会嫌弃,反正人头腐烂的时候,最先掉落的就是耳朵,有没有那东西不重要。
好在云初抢夺的快,羊奶倒在了桌子上。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就像大阿波葛萨璐死了,他在部族里的影响力立刻就没有了。
问题是,你真的想这么干?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愿意干这事。”
“哥哥,哥哥,大沟里死了好多人,葛璐萨家的人跟挥食狞家的人统统死光了。
西域人干别的事情差一些,但是,论到金匠手艺,确实值得一提。
子曰:“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这种能力云初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训练,五岁时分已经练习到了大成,可以无视食物的形状跟味道吃的沟满壕平,直到八岁以后自己能给自己弄饭吃的时候才没有继续使用,没想到,今天又要重温这种本事。
再说了,那个时候我才七岁,怎么能杀得了羯斯噶这种武士呢?”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方正还想着晚上继续吃羊肉汤面,云初却没有给他们继续做的心思。
云初认为这应该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因为那些亲眼看着亲人族人被唐人强迫胡人们给切碎,那些孩子本来很恐惧,到了后来,他们居然神奇的不再害怕,虽然被绑在柱子上,一个个却死死地盯着站在高处的何远山,云初等人,目光很可怕。
云初见方正,何远山都在瞅着他等解释呢,就微微一笑道:“金斧头,银斧头,铁斧头,你们要哪一种?”
此时,米满正好把一个大麦头放进突厥人的裤裆里,引来了无数族人的嬉笑声,除过骑着马站在远处的羯斯噶,几乎没有人注意到塞来玛,娜哈,以及一头肥旱獭跟着一个唐人少年郎走掉了。
“云初你把这身衣衫换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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