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中企正悄悄夺取三巨头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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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有地道?”何远山忍不住惊叫起来。
说完话,云初就站起来,拿着自己的空碗离开了饭堂,路过门子侯三身边的时候,从怀里掏出一小把金沙放在他手上道:“方才冒犯之处,请不要介意,我只是激怒之下失言了,奴隶人一类的话只是比喻,非指你,这点金沙,就当赔罪。”
何远山笑道:“有些罪囚自知必死,又觉得身为罪囚会辱没先人,往往在求死路上隐姓埋名,无名氏甚多,你只要把这些人的卷宗找出来,自己添上几笔,我们用印之后呢,卷宗送达安西军都护衙门就算落了地,就算有人来查,你也是板上钉钉的长安人氏。”
由此可以看的出来,方正这个大关令还是很惜命的。
不是嫌弃所谓的青草的芬芳,而是嫌弃这东西里面的寄生虫,太阳曝晒不足以杀死牛粪里面的寄生虫,那东西只要见一点水,马上就会孵化出来,继而爬得满帐篷都是,木炭,干柴就没有这样的顾虑了。
有些人看起来很面熟,应该就是龟兹城里的商人。
打女人这种事按理说不是云初能干出来的事情,但是呢,在这个塞人部族里不打不成!
因此,他只是愣愣得瞅着方正。
“乱起?是什么意思?”
云初想了想,从自己屋子里把那柄开山巨斧拿了出来,丢在方正几人的面前道:“前人已经帮我们想出来了办法。”
只可惜人微言轻,人家不听!
他以前就不会写毛笔字,是老羊皮一笔一划的在沙盘上教出来的,后来,还找了很多的纸张,毛笔供云初联系书法。
云初的瞳孔忍不住收缩一下,马上又平复了自己的心境笑道:“为什么是我呢?”
用了半个时辰,三锅水,终于把这个脏孩子给洗出来了,穿上老羊皮给云初准备的红肚兜,唇红齿白的真的很可爱。
娜哈吃得非常忘我,而塞来玛却无心吃,因为葛萨璐的儿子勐撒卡流着口水走过来了。
云初不耐烦地道:“我是人,不是公羊。”
云初编好了皮鞭,就把这东西泡进化开的温热牛油里,等牛皮完全被牛油浸软之后,打散,再编织一次,这样处理过的牛皮鞭子就不容易皴裂,能用更长的时间。
跟那一天一样,草蜢湖这边非常的安静祥和,部族营地那边却厮杀的如火如荼。
“沙洲!”
云初当然没有磕头致谢,他看着裴东风的眼睛道:“我没打算用命去换一袭青衫,青衫这东西活人穿上才有意义,死掉之后,穿什么衣服都是白搭。”
此时,正好有一片乌云遮盖住了太阳,凉风从城墙上吹过让人遍体生凉。
说罢,就用手掸掸云初袍子上的灰尘又道:“唐人的衣服上就不该有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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