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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向后踉跄几步,才站稳了身体,老羊皮披上他的黑羊皮大氅,缓缓地从云初身边走过,还低声对他道:“你走不了了,阿史那特鲁的骑兵已经从四面八方过来了,你很快就会看到他们。”
而不是跟别的牧人那样,摘下来直接塞嘴里。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桑树下的菜园子里割了一些葱,三两刀剁成葱沫,把羊汤里面的松木棒子塞进火眼里压压火,让羊汤处在似滚非滚的状态里,眼看着闪着光的羊油覆盖了汤面,云初就掀开陶瓮,从早就醒发好的面团上扯出一个头,两只手稍微抖动一下,一条细细的面条就出现了。
云初取了一瓶酒递给方正道:“断的彻底吗?别让录事参军他们给看出来。”
脑子是个好东西,一个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跑到大唐永徽二年,为了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抛弃自己的脑子不用,偏偏要去跟人家比蛮力,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啊。
云初将柴火摞起来,洗了手,就从塞来玛手中接过皮鞭继续编织,塞来玛的力气不够大,力量用的也不够均匀,编织出来的皮鞭有些疏松。
云初撇撇嘴道:“难道说唐人的就是好的?”
云初笑道:“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主人,他不会回来了,唐人都是没良心的人。”跪坐在老羊皮身后的一个壮汉低声道。
这是一种本能反应,与人性无关,与感情无关,甚至与对错也没有关系。
“书读得多了,就什么都略懂了。”
龟兹城里最赚钱的人口买卖,皮毛买卖,牲口买卖,以及粮食买卖都被牢牢地掌握在唐人的手中。
在我过去的生命中,我领悟出来一个道理,那就是好好地活着,尽量不要让别的杂事影响我过自己想要过得生活。
战时为兵,无战事则为农,这种兵农合一的制度,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
老狼吃完了带着鱼鳞的鱼皮,就把目光放在被篝火烤的吱吱作响的烤鱼上。
云初瞅着刘雄光溜溜的身子把脑袋又转了一个方向道:“略懂,略懂!”
何远山是一个相对斯文的人,他吃饭的样子不像方正那么野蛮,只不过,当第一口面入口之后,他吃饭的速度就不知不觉的变快了,丝毫不比方正西里呼噜吃饭的速度慢,甚至更快,因为他不说话。
真的,他只要胆敢在放羊的时候打个盹,他们家的羊就会少那么一只两只……虽然丢失的羊还是会回来,云初还是觉得自家的羊不干净了,所以,在放羊的时候,他的眼睛总是瞪得大大的。
云初弯下身子抚胸施礼道:“遵命。”
当然,这是一种高尚的说法,卑鄙的说法就是,云初想要回到大唐去了,这两个人都是他的累赘。
再者,君子不暴食,取用有度,你这样往死里吃,那里还有半分君子的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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