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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不愿意去想为何自家的帐篷远离了战场,却被战马损坏成这个样子。
所以,他背着手跟在牛一样好用的侯三身后,进入了桑林地的浓阴里。
这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云初却在漫长的十三年中并没有见过过于强大的瘟疫。
在这三天里,云初一句话都没有说,更没有主动说自己是唐人话,但是呢,人人都知晓他就是一个唐人少年。
所以,云初的那一番话是说给方正的姐夫们的,绝对不是方正本人,他只能充当一个传声筒,让他那些位高权重的姐夫们知晓,在龟兹大关令麾下,还有一个有一点脑子且愿意思考的小书吏——云初。
目送他们走远,云初就来到整修好的火塘边上,煮上一锅蒲公英茶,往里面丢了几颗乌梅,静静地等待水开。
云初一直认为老羊皮应该就是胡人中难得的智者,现在,他只觉得这个家伙,长得像峨眉山的猴子,声音像峨眉山的猴子,眼睛更像峨眉山的猴子……总体看来,这个老家伙就是一只峨眉山的猴子。
而死亡的人中间,十年前有六成是挑战者,五年前,八成是挑战者,现在,据说死亡的人中间九成以上的都是挑战者。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天亮的时候,云初是被鸟鸣声唤醒的。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没错,准确地说,凡是居住在这个帐篷里的人都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包括塞来玛跟娜哈。
而云初却与塞来玛说了很多很多的话,有时候能就着火塘里的篝火,谈论一整夜。
五年前,我在白羊部看到你之后,发现你是我找到的人跟事情中最有意思的。
“刘氏吾妻见字如晤,你我离别已经四载有余,别时洞房余温尚存不忍离去,然,军鼓阵阵不得不走,瀚海边关自是男儿立功之地,待我跨马班师,自然许你富贵荣华,一身锦绣……对了,我走的时候与你敦伦,日夜不休,你到底怀上了没有?”
可以从字面上发现,府兵身上着强烈的个人色彩。
西域的很多国家,部族,就是这样起来的。
“不会,佛觉得有意思的人一定不会死,如果你死了,就说明,你没有那么有趣!”
云初点点头道:“我们走吧!”
“都是我的……”这是方正在吃了第一口面条之后下的命令。
在过去的二十年中,他的办公桌都没有更换过,更不要说职务了。
军医给方正的腿糊了厚厚一层绿了吧唧的药膏,嘱咐方正万万不要胡乱动弹,就提着自己的家伙事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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