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核心科技”的王自如,到底干的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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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是想为这个人的气度喝一声彩。
回到自家帐篷之后,生活还要继续,云初继续编织着马鞭,塞来玛继续纺着羊毛,娜哈自然百无聊赖的在帐篷口永无休止的玩耍自己的白石头。
以上思考,全在电光火石之间。
“妈妈说男人都喜欢女人这样跟他们说话,还要我好好地学呢……”
这些还不是最大的阻碍,最大的阻碍来自于羯斯噶,这个已经喜欢了塞来玛很多年的男人,他离不开塞来玛,同样的,塞来玛也离不开他。
云初从马肚子底下抓住马鞍子小腹用力一下,身子又重新坐在了马背上,这几下,颇有些兔起鹘落的回纥人风采。
云初卷一下舌头,将唇边的米饭粒拉进嘴巴里,拍着肚子道:“我不想进入那家隋人开的食肆当伙计。”
这种能力云初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训练,五岁时分已经练习到了大成,可以无视食物的形状跟味道吃的沟满壕平,直到八岁以后自己能给自己弄饭吃的时候才没有继续使用,没想到,今天又要重温这种本事。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斑头雁一般是金雕下落的主要原因,因为它们过于执着队形,队尾的斑头雁被金雕捏死了,斑头雁的队形依旧不乱,只是一声声带着长长尾音的哀鸣声让人心碎。
今天不一样。
把塞来玛看的比生命还重要,这不是羯斯噶口头上的说辞,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
带云初过来的随从终于换掉了那张死人脸,开始有了一些温情跟善意。
“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这个孩子现在已经是一个合格的回纥勇士了,还能在马背上上下翻飞,轻捷地如同一只在马背上盘旋的鹞子。
塞来玛经常说,她是回纥人中不可多得的绝世美人,云初更是回纥人中间前所未见的美男子,那么,娜哈就该是回纥部落中未来的第一美人!
胜利的时候多了,在唐军的约束下却不能炫耀自己的胜利,这对回纥牧人们看战斗的热情打击很大。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坐在骆驼背上的缠着大头巾的胡人没有催促他,而是在安静的等待。
很久很久以前,云初碰过的女子都是香喷喷的,哪怕是刚刚吃过烤羊肉,身上的味道依旧是香喷喷的。
云初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觉得从老羊皮这里学到的东西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尤其是说长安官话,用毛笔写唐人文字,学习唐人的礼仪……
面对一群裸男,云初只好把目光瞅向星空,他实在没有想到自己还有被千夫所指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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