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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官府办事的流程,在中华大地上几千年来都没有什么变化。
有时候,骄傲的天鹅会从天山上飞过,最后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乃至消失,就像是直接去了神的国度。
如果,云初长得跟别的回纥人差不多也就算了,加上云初比较健康,可汗会认为云初就是他的儿子,可是呢……云初的长相太像那些骄横凶恶的唐人了。
这个传说给了族人非常非常大的压力,以至于部族中越是漂亮肥硕的母羊,死得就越快。
云初背包里的毛笔秃的厉害,小小的石头砚台上一点干墨都没有,一张被折叠出痕迹的纸张被装在一个小小的牛皮筒子里,打开一看,上面抄录着一段孔夫子的微言大义。
云初抓住刘雄粗壮的胳膊道:“我只是记不得以前的事情,不是变傻了。”
方正被云初看的有些发毛,就小声道:“哪里不对?”
在方正,何远山,刘雄的注视下,云初很快就把老羊皮交给他的那张字重新临摹了一遍。
塞人部族因为胆小,历来喜欢靠近回纥王帐驻扎,所以,有外敌的时候,塞人部族就很有安全感,如果,有了内鬼,塞人就倒霉了。
即便是龟兹城里的那些美丽的歌姬们想要去长安,也是困难重重。
云初想跑……只是龟兹城地处平原,他不知道该向哪一个方向逃跑才是正确的,毕竟,阿史那贺鲁的大军会从任何一个地方出现。
“你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
“好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后生了。”一阵唐音突兀的钻进了云初的耳朵。
万马奔腾的场面云初怎么看都看不够,尤其是夕阳下的马群披着金光,雄壮的四肢高昂着的马头,就像这人世间没有任何物事能够阻挡它一般,满满的力量美。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云初跟塞来玛简单收拾一下就准备回去了。
每月朔望日,自然有牙人把钱交上来,四千贯!”
“世人皆苦!”
如果是在找不到柴火的草原上,云初还是能理解的,但是,这里是天山脚下,柴火并不是找不到。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方正皱眉道:“我说的是大唐的皇帝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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