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名校生面临保研难:有人把考研目标“往下挪了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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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獭锋利的爪子已经挠破了口袋,云初从黑眼窝的背上取出一根自己削出来的棒球棍,一棍子就把皮口袋里的旱獭给打死了。
更是以一己之力群殴了部族里的十二个孩子,没错,就是群殴,云初一个人群殴他们一群。
方正带来了酒,还有传说中的超级美食——醋芹。
大军进攻坚城,披甲执锐,冒矢雨,避滚木礌石,越壕沟,爬城墙,率先登城,奋勇作战,掩护后军登城,敌军溃,城破——功第一,授军功三转!策勋武散官第二十九阶——陪戎副尉!
方正对云初的工作很满意,因为他现在工作起来,觉得非常的顺利,简便,只要他想要的文书,头一天安顿给云初,第二天,他就能在案头看到自己所需的东西,不仅仅是正本文书,就连写回帖时需要借鉴的文书,也在手边,如果还有遗漏,云初还会在一边小声提醒。
听方正这样说,云初松了一口气,把两份文书归档之后,就离炭火一般灼热的方正远远地靠在门口道:“这就是说,要用城里的这些胡人当劳工喽?”
“我不!”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回纥人幻想中的长安城,经常出现在回纥萨满的歌声里,这些据说居住在人间可以沟通神灵与鬼怪的神奇的人,在添加了自己对长安城的幻想后就把这些故事告诉了神灵与鬼怪,当然,更多的是告诉了那些萨满说什么都信的回纥人。
“可惜了,这里的桑叶肥嫩多汁,你看,马都喜欢吃,问一句闲话,咱们的大关令真的有那么多的姐姐吗?”
云初驱马追上老羊皮忍不住问道。
说起来很惨,回纥人游牧了好多好多年,却连编织牛皮绳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好。
只不过,他才鼓捣了两下,就满嘴的血沫子。
“吃饱了饭,就要干事了。”老羊皮瞅着云初嘴角的米饭粒摇头笑了。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开始的时候,云初很不理解它们这种主动找揍的行为,在回纥部落待的时间长了,他也算是看出来了一点门道。
他做的事情远比塞来玛知道的多得多。
震惊归震惊,羯斯噶想起唐人战旗飘飘,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的军队,还是摇摇头道:“你会说唐人的话也没有用,最多是一个会说唐人话的回纥人!”
羯斯噶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走的时候云初还在沉思,只有塞来玛跟着他出去了。
云初最喜欢看斑头雁努力地将两只红枫叶一般的脚掌前伸缓缓落水的模样,它的脚掌总是在平静的湖面上点出几道涟漪,不等涟漪扩散,橘红色的脚掌就会入水推开波浪,将涟漪全部吞没。
前年看是这样,去年看也是这样,今天看,还是这样,就像时光停滞在了这一刻,从未有过变化。
他们能听懂,并且认可的道理就是拳头!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