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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取了一瓶酒递给方正道:“断的彻底吗?别让录事参军他们给看出来。”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这两个人的感情,是云初在回纥部落看到的唯一一对比较符合他价值观的爱情。
该是时候礼貌的离开了。
由此可以看的出来,方正这个大关令还是很惜命的。
不是嫌弃所谓的青草的芬芳,而是嫌弃这东西里面的寄生虫,太阳曝晒不足以杀死牛粪里面的寄生虫,那东西只要见一点水,马上就会孵化出来,继而爬得满帐篷都是,木炭,干柴就没有这样的顾虑了。
所以,云初家很多时候吃的旱獭,都不是云初从大肥那里骗来的,而是部族人捉到两只以上旱獭,送给云初一只,只希望他能在烧他们自家那只旱獭的时候,顺便把他的那只也一起给烧了。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至于三转军功是个什么概念呢?
云初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来到了距离龟兹城两里地以外的高坡上,不远处就是一片胡杨林里。
这就营造出来了一个高不可攀的少年奇人形象。
给人写家信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充分满足了云初的八卦欲望,同时也让他了解了唐人是如何处理家事的。
云初冷笑一声道:“侯君集破高昌,得了无数钱财美人,他进玉门关的时候,守将还不是死死地给盯住了,导致他才班师回朝,就被太宗皇帝下了大狱。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葛萨璐的儿子带着一群少年围攻云初的时候,他就是现在这副模样,脸上笑眯眯的,眼睛里的寒光却冰冷地能杀死人。
“眼睛里进沙子了。”
云初憨厚的摇摇头道:“我可能没有那个福气。”
云初想了一下道:“我真的不像一个少年人吗?”
云初不喜欢把饼子煮软吃,牙口好,啃一口干饼子,喝一口羊汤,依旧算是这些年难得吃到的美味。
云初没有听到“跪地不杀”,或者“缴械不杀”的声音,有的只有惨叫跟兵刃撞击的响动。
“我总觉得是你杀死了他们。”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