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爱换手机的年轻人,换了200个手机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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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初的龟兹城外,麦苗已经长起来,从城下一直延伸到大地的尽头。
谁说胡人就随意浪费粮食了?至少他没见过,塞来玛啃过的骨头狗都不吃,娜哈吃旱獭的时候,连掉在羊皮上的肉渣子都不放过,甚至会趴下去舔羊皮上残存的旱獭油脂。
玄奘说:是阿弥陀佛。
头顶两个旋,一嘴白牙齿,以及自己并不明显的平板脚真的就能确定自己是唐人,还可以把范围缩小到长安,万年两县这个神奇?
“吃饱了饭,就要干事了。”老羊皮瞅着云初嘴角的米饭粒摇头笑了。
云初摇摇头,将唐刀缓缓的从刀鞘里抽出来,愤怒的向老羊皮挥出一刀。
所幸,听懂这些语言对云初来说都不成问题。
“妈妈说男人都喜欢女人这样跟他们说话,还要我好好地学呢……”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总体上,这是一群希望相互壮胆,又不愿意别人过多干涉他的一群人组成的部族,只要有分裂的机会,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背叛。
跑在最前边的战马脖子底下悬挂着好几颗人头,看不清人头的左耳朵还在不在。
只是这种人在军队中分配的极为不均匀,其中,专门为折冲府校尉服务的读书人就占了其中的七八成。
这是一种效率很高且能尽量利用热量的烹调方式。
如果,云初长得跟别的回纥人差不多也就算了,加上云初比较健康,可汗会认为云初就是他的儿子,可是呢……云初的长相太像那些骄横凶恶的唐人了。
方正点点头又问道:“你愿意效忠大唐的天子吗?”
云初就不用说了,这孩子从来没有把屎尿弄在她身上的事情,还是一个小小肉团的时候,就知道通过哼唧或者大哭来表达自己大小便的要求。
这样的事情虽然不多,却不是没有过,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他喜欢跟着老羊皮学习。
还有的人,则成了马贼……天山南北之所以会有如此多的马贼,强盗,这其中就有老羊皮奉献的力量。
“哼,略懂,略懂!”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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