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爱换手机的年轻人,换了200个手机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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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墙缺口处斑驳不堪,上面刀砍斧凿火烧的痕迹很重,看样子这里曾经发生过极为激烈的战斗。
战笼遴选,对于西域武士来说,是发家最快的渠道,同时,也是距离死亡最近的道路。
云初可不愿意随便泡进去,坎儿井里的水都是雪山的融水,再加上一直在坎儿井里流淌,基本上不见天日,这些水冰寒刺骨。
羯斯噶按住准备起身揍勐撒卡的云初道:“雏鹰会被乌鸦笑话,也会被麻雀戏弄,云初,再等等,等你彻底长成雄鹰,那时候你会发现,无论是乌鸦还是麻雀都不值得你张一张翅膀!”
云初当然没有跟龟兹城共存亡的决心,别说龟兹城了,就算是长安城他也没有这种共存亡的心思。
何远山大笑道:“你不会真的是为了我们的同袍之情吧?”
塞来玛吃惊的拍开云初的手激动地道:“你不是我的儿子,你是神的儿子!”
普通牧人死掉了,就丢到远处,任由野兽,飞禽们吞噬,有时候为了方便野兽撕咬,他们还会剥掉死人身上的衣服。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有这两个基础存在,云初就认为自己这一遭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过了好一阵子,云初湿漉漉的从水渠里站起来,捡起被丢弃的唐刀,回到房间之后,立刻将所有的东西装到马背上,他虽然不知道老羊皮的话是真是假,离开,却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羯斯噶皱眉道:“我有帐篷!牛皮的,大的!”
这些自知必死的武士们自发的排在最前边,紧跟着就是突厥老者,接下来,就是突厥女人,最后是不多的几个孩子。
他特意留下来了两个最坚强的突厥奸细,打断了他们的手脚,安置在城外的一个高台上,贴心的给他们准备了清水跟食物,目的就是不想让他们死的太快。
云初在白羊部就像黑夜中的月光,乌云中的闪电一般的存在,老羊皮自然不会放过他。
“主人,他不会回来了,唐人都是没良心的人。”跪坐在老羊皮身后的一个壮汉低声道。
以前,他们只是观察我,不理睬我,最近很不对头,已经有部族里的武士开始找我的麻烦了。
方正走的时候给云初留下来了一些澡豆,这东西其实是绿豆粉跟药材混合之后的产物。
如果不是云初不断地用陶罐把沙子烧热围在塞来玛跟娜哈身边,又不断地给她们喂滚烫的肉汤,这个更加寒冷的夜晚,会要了她们的命。
裴东风一口气拿出来好几件青衫准备赏赐给有功之臣,就说明龟兹城里不可能有太多的军队驻扎。
云初点点头道:“我们走吧!”
而云初却与塞来玛说了很多很多的话,有时候能就着火塘里的篝火,谈论一整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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