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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大唐律》的规矩,在西域执劳役十四年,什么样的罪过都抵消了,甚至是有功之民。”
“现在,我只想着如何守住这座城,将突厥人拖在城下,等武侯大将军来替我复仇。
“唐人的崽子不会落在塞人窝里,就像老虎崽子不会在狗窝里。”
云初想了想,从自己屋子里把那柄开山巨斧拿了出来,丢在方正几人的面前道:“前人已经帮我们想出来了办法。”
回纥骑兵就是这么勇猛!
再说了,那个时候我才七岁,怎么能杀得了羯斯噶这种武士呢?”
回归大唐对于云初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对于官员们来说不过是一件不足道的小事。
塞来玛说的越是激动,云初就越不想当什么狗屁的回纥人。
不是嫌弃所谓的青草的芬芳,而是嫌弃这东西里面的寄生虫,太阳曝晒不足以杀死牛粪里面的寄生虫,那东西只要见一点水,马上就会孵化出来,继而爬得满帐篷都是,木炭,干柴就没有这样的顾虑了。
就连语言都是杂乱无章的,有突厥人,有回纥人,有塞人,有粟特人,甚至还有用怪异腔调说话的唐人。
不管是谁跟着玄奘和尚在西域,在天竺,同呼吸共命运一般的朝夕相处了十七年之后,都会成为一个和尚的。
他偏偏选择了最糟糕的一条路,在焉耆王被杀之后才想起来抵抗,又在抵抗了一半的时候,选择了投降……唐军攻城的时候有死伤,这个时候,不屠城又能干什么呢?
吃白米饭的第一要素就是品尝白米特有的香甜气,把羊奶倒进去……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羯斯噶为什么会死?”塞来玛有些惊惶。
半天时间,他将龟兹城里的突厥人全部抓获,总数不太多,男男女女只有百来人。
云初转过头不想面对着方正累累垂垂的东西说话。
“放心吧,会抹平的。”
“大户人家不就是这个模样吗?人家可能觉得天冷了多烧几个炭盆或者有丫鬟暖床呢。”
这是一种效率很高且能尽量利用热量的烹调方式。
塞来玛则在帐篷门口的一个木头柱子边上编织着牛皮马鞭。
“你为何不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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