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见》:攀越的轨迹 成功的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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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这些人都懈怠,而是说他们没有时间,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处理如此多的小事。
十三年,十三年,整整十三年啊……仅仅比苏武留胡的时间短了那么区区六年……他终于见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白米饭!
好在,化学是一门需要经常回头看,并且需要不断修正的学问。
离开本来的部族,想要去别的部族活命千难万难,根本就不会获得信任。
最后,云初一口烤肉都没有吃,一口羊奶没有喝,一个人干掉了三盆白米饭,每一个陶盆,都比云初的脑袋大。
那是一座没有寒冷的地方,那里的土地肥沃,粮食会自动从土地里生长出来,果树会自动开花结果,蜜蜂会把它们辛苦酿造的蜜糖献给伟大的——天可汗。
尽管胡姬胸围子上的流苏触碰到了云初的脸,因为她身上自带的类似孜然的味道还是让他的注意力果断的留在了白米饭上。
知道了商州府兵跟家人交往的方式,也就基本上明白了此时关中的人情风俗,不至于回到关中之后露怯。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云初皱着眉头看着方正垃圾堆一般的文牍跟文书,叹口气道:“太乱了,这是对文字的不敬,也是对职事的不敬。”
比粟特勤成了比粟可汗,羯斯噶很自然的成了云初他们这两百帐牧人的新的大阿波。
粗糙的胖子看看周围看热闹的一圈人眉头也皱了起来,对跟在身后的两个穿着皮甲的护卫道:“带回衙门。”
方正没打算放过教育云初的机会。
“隋人与唐人一脉相承,就像同一棵树上长的两只果子,他们迟早会有一天忘记彼此的仇恨,融为一体。”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这一幕也被方正,何远山看在眼里,他们对视一眼,没有作声,继续看云初写字。
云初则开始烧热水,才离开娜哈两个月的时间,这孩子已经脏的要不成了。
“不知道!”
云初盯着羯斯噶的眼睛看了好一阵子才低下头瞅着火塘里的火光久久不吭声。
在我过去的生命中,我领悟出来一个道理,那就是好好地活着,尽量不要让别的杂事影响我过自己想要过得生活。
听到云初囊囊的靴子声,老羊皮微微睁开眼睛瞅着他笑道:“怎么,想起我的好来了?”
直到一股浓烈的骆驼臭执拗的钻进他的鼻子,他才睁开眼睛,回头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挡住了一队骆驼前进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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