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别!他研发的药,很多人“随身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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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来玛就着木碗喝了一口野菜汤,瞅着云初的眼睛道:“我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娃娃,一个跟山一样大的巨大娃娃,当时,那个娃娃就趴在地上睡觉,那么的可怜,那么的孤独,我想把他带回家,就是搬不动……那个娃娃很大,且一点都不软,硬的跟石头一样。”
浸泡了两个小时之后,倒掉水跟木炭,再顺着牛肉的纹理,将牛肉切成薄薄的片,再把片切成丝,最后变成豌豆大小粒粒分明的小小肉块。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总归是云初获利了。
人只要有点良心,就会经常性的陷入这种两难之中,为了不让方正太为难,云初组织了一下语言道。
帐篷里的火塘火光熊熊,即便是如此,塞来玛跟娜哈两人依旧冷得瑟瑟发抖,单薄的牛皮帐篷根本就抵挡不住外边的寒气。
两个几乎一样肥壮的家伙重重地撞在一起,娜哈明显以身高优势取胜,双手勒住旱獭的脖子,焦急地对云初大喊:“哥哥,快点烧火。”
他们又往皮口袋上堆土,继续让骑兵踩踏,踏结实了,继续堆土,再踩踏,直到地面上出现了一个光秃秃的土丘才算完毕。
羯斯噶六年前就希望我进入他的帐篷,我也想进入他的帐篷,因为担心你杀死羯斯噶,这才拖延到了今天。”
这也太唯心了吧?
娜哈就是一个美丽的回纥少女!
“我的名字叫做石磐陀!”
云初探手捉住金砂,在手里掂量一下,袋子里的金砂应该有七八两。
旱獭皮这时候焦脆异常,撒上一点盐巴,放进嘴里,焦脆的外皮就会迅速变软,有一种融化的感觉。
云初苦笑一声道:“我本来已经跑了,后来又回来了。”
云初害怕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脑海中那点文明会随着时光一点点的流逝,最终把那些事情统统给忘掉。
这绝对不是姐夫跟小舅子相处时候的正常态度。
“什么暗道?这里就没有暗道。”
唐时的回纥人还没有自己的文字,或许正在酝酿,反正云初在回纥人中没有发现一个会写字的。
“我就要吃旱獭——哇!”
自己的存在已经给塞来玛制造了很多的麻烦,为了云初,塞来玛把进入羯斯噶帐篷的事情整整推迟了六年。
“唐人的崽子不会落在塞人窝里,就像老虎崽子不会在狗窝里。”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