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北京西站,等待回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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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数百年之后强大的回鹘人,云初不得不承认,老天真的很照顾傻子!
云初稍微有些羞耻感,他总觉得这个时候的唐人没有老羊皮说的那么好。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他曾经受过的精密教育告诉他,挑战战笼,是最不合适他的一种发家方式。
刘雄更是笑着张开双臂将云初的头按在他的咯吱窝里道:“什么味道,是不是这味?”
方正往嘴里丢了一根醋芹咬的咯吱咯吱的道:“老子有那么多的好姐夫,结果,还不是仅仅因为跟人家在田地上有了一点纠纷,褚遂良这个狼日下的就不肯放过我,好好地高陵县丞就变成了他娘的大关令。
云初匆匆的回到桑林地,好在侯三还在,只是这个家伙睡着了,还流淌着口水。
自己带着塞来玛跟娜哈从龟兹回归长安?
何远山冷声道:“你还不是唐人呢,论什么君子,奴隶!”
胖子摆摆手,两个随从立刻提着云初所有的行李进到了屋子,把里面的东西全部拿出来。
云初再一次用看蠢货的目光看着方正不挪眼睛。
云初觉得自己可能成不了这个英雄,没有任何可能在这种局面下成为大唐的少年英雄,最终一飞冲天,登上凌烟阁。
胖子方正等人立刻哈哈大笑起来。
既然方正说你聪明,我就把你当一个聪明人来对待,差事办好了,赏你一袭青衫。”
可以从字面上发现,府兵身上着强烈的个人色彩。
眼看着云初的身影进了桑林地,老羊皮满是褶皱的脸上荡漾起了笑意,笑意先是从眼睛深处浮现,接着溢于眼角,在山根处荡漾开来,褶皱的皮肤就如同菊花一般绽放开来。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没有跟将领有关系的隋人就只能干一些小生意糊口。
这让守在官衙外边的何远山,刘雄,云初等人战战兢兢,一个个把身子站的笔直,生怕什么地方没有做好引来无妄之灾。
不过,这已经不妨碍方正将这些东西统统归类于药材这个大类。
他们的呼声中充满了胜利的喜悦与骄傲。
这种事情跟口味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溜须拍马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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