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一场重大变革!何立峰部署,有新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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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云初点头道:“我怕去的晚了旱獭不在家。”
云初难以接受,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那个时候如果不那样做,以塞来玛粗放型看孩子的方法,他自己没有半点活到现在的可能。
老羊皮跟阿史那特鲁有染,这一点都不奇怪。
路上从大肥那里弄到了两只旱獭,敲死之后就挑在一根棍子上,假装是昨夜捕获的猎物。
云初则开始烧热水,才离开娜哈两个月的时间,这孩子已经脏的要不成了。
“跟我走吧,你们部落里除过喝血吃肉的虱子之外什么都没有,去外边看看吧,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是金子,你只要抵达那里,拿起你的铲子,用力,对,就是用力的铲下去,金子就属于你……”
她们会守在羯斯噶的必经之路上等待,一旦守到羯斯噶,就会摇着满是虱子的发辫,眨巴着眼睛,扭动着腰肢嗲声嗲气的跟这个前途无量的男人献媚。
出去撒尿的娜哈回来了,也带来了一个不怎么让人惊讶的问题。
云初强迫自己看完了整个过程,甚至还把自己的强迫症给逼出来了。
所以,他准备依靠这种方式直面大唐官府,而不是那个对大唐有着太多向往而变得有些脑残的老羊皮一样,从变成隋人的附庸开始自己的大唐路。
方正急忙道:“自然是金斧头!傻子才会选铁斧头呢。”
塞来玛的一番话让云初多少有些伤心。
他还是想为这个人的气度喝一声彩。
对于羯斯噶会不会死这种事,塞来玛也就惊惶了一下,战斗对于塞人男人来说是家常便饭,运气好就活下来,运气不好,就死,这种事她见的多了,甚至可以说是她生活的一部分。
等回到休憩的房间之后,云初脸上的笑容就慢慢的消退了。
一匹毛色斑驳的老狼从湖边巡梭一阵之后,就很自然的来到云初他们的火堆边上卧下来,用黄褐色的眼睛瞅着忙碌的云初,宛若一条老狗。
对于这一点,云初深有体会,他所处的塞人部族,在过去的十三年中,也经历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经历了战乱与压榨,偏偏部族总人口好像并没有明显的减少,两百帐,一直都是两百帐,不增不减。
老羊皮在龟兹城里居然有房,他不但有房,还有六个漂亮的不像话的胡姬伺候他,最过分的是,踏进那座算不上大的土墙院子之后,十几个穿着半身皮甲的武士都是趴在地上迎接他的。
在这个时候的大唐,一个农夫被权贵欺负,有的是仗义执言帮助农夫死磕权贵的读书人,最后往往还能获胜。
说完话,就准备牵着马让开道路,示意这位粗糙的胖子先行。
云初的表情变得痛苦起来似乎陷入了梦魇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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