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心甘情愿的赔本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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羯斯噶没有把话说完就继续低下头喝茶,似乎接下来的话他不应该说。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因为这条晋升之路是留给大唐白丁们的!官员子嗣还有另外一套晋升方略——荐举!
尤其是云初烧的旱獭,早就被有幸品尝过的牧人们赞颂为只有神才配享用的美食。
“雪水冰寒刺骨,对身体不利,以后要是困倦了,还是洗热水澡好一些。”
云初摊开手笑道:“因为我只要活着,就一定有升官的机会,不需要拿命去拼。”
娜哈回来的时候显得非常兴奋。
“这就是优雅?”云初在看了舞女抬起一条腿,用一条腿蹦蹦跳跳的转圈后问老羊皮。
云初抬头道:“为何要鄙夷?远山兄家道中落,全族就盼着他飞黄腾达呢,死他一个人,造福全族,算起来是赚了。
好了,这个故事你已经说过无数遍了。”
云初的瞳孔忍不住收缩一下,马上又平复了自己的心境笑道:“为什么是我呢?”
一阵更加嘹亮雄浑的呼喝声从草蜢湖的另一边传来,紧跟着就有一匹战马出现在地平线上,接着,就是第二匹,第三匹,紧接着无数的马头就从那个小小的矮坡后面出现,波浪一般倾泻而下。
半天时间,他将龟兹城里的突厥人全部抓获,总数不太多,男男女女只有百来人。
“吃饱了饭,就要干事了。”老羊皮瞅着云初嘴角的米饭粒摇头笑了。
“门子的手艺不错,快尝尝!”方正还以为云初在客气,热情的把饭碗往云初跟前推一推,这下子,饭碗里面的腥膻气直冲鼻子,让他面颊一白,差点呕吐出来。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云初匆匆的回到桑林地,好在侯三还在,只是这个家伙睡着了,还流淌着口水。
这一刻,他甚至觉得老天的安排有时候真的是非常非常的贴心。
刘雄笑道:“老子的身子骨就是铁打的。”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看看羊角上的标记,这些羊有一些是葛萨璐家的,一些是挥食狞家的。
娜哈自然会帮助母亲,所以,这个小家伙最近学会了翻白眼跟吐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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