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峻宁:“披荆斩棘”是一次圆梦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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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兵曹刘雄的判断,不仅仅是何远山,方正两人感到奇怪,就连云初本人也非常的诧异。
听方正这样说,云初松了一口气,把两份文书归档之后,就离炭火一般灼热的方正远远地靠在门口道:“这就是说,要用城里的这些胡人当劳工喽?”
这虽然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与唐人进行的一场正面交锋,他却信心满满。
没错,准确地说,凡是居住在这个帐篷里的人都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包括塞来玛跟娜哈。
“既然都火烧屁股了,你为何还能睡着?”
说罢就朝坐在正中间的方正拱手道:“关令,求按照罪囚处理便是,如此,没有后患。”
一直闭着眼睛的老羊皮懒懒的道:“这个不是!”
一个人,一个家族创造一个族群,一个国家,在这里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事情。
胖子方正等人立刻哈哈大笑起来。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还缺了两颗大门牙……
我宁愿把这种效忠称之为血脉相连,称之为相濡以沫,称之为同生共死。”
“记得先去水渠边上洗个澡……好好洗,把你黑油油的脖子洗干净!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云初早出晚归的砍柴,储备粮食,就连大肥麾下的旱獭,他也弄死了好几只,导致大肥现在已经不愿意理睬他了。
杀人这种事情是没有办法用优雅来描绘的,不管你怎么杀,人死掉之后必定会有戾气,只要沾染了戾气,就跟优雅二字没有任何关系了。
你不用害怕我,等羯斯噶谋划的事情结束了,我就会离开,你只需要记住,你有一个名字叫做云初,长着黑头发,黑眼珠的儿子,总有一天,你会在这个戈壁上听到关于我的传说,就像你经常唱的歌谣里的那些英雄一样,我的名字也会被所有人传唱的。”
草原上,戈壁上,沙漠上的每一个部族都必须保证自己的扩张行为可以让自己越来越强大,而不是越来越弱小。
这样做非常的恶毒,也非常的不合适,但是呢,云初认为是合适的,只有经历了这么多磨难娶到塞来玛,羯斯噶才会珍惜。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方正走的时候给云初留下来了一些澡豆,这东西其实是绿豆粉跟药材混合之后的产物。
云初弯下身子抚胸施礼道:“遵命。”
“我说的话都很有道理,你先说好,是我说过的那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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