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超:外交官嘛,放到哪儿,就在哪儿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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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拱手道:“饭食不错。“
很奇怪,龟兹城里最多的树不是榆树,柳树一类,而是桑树。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爷娘……”
羯斯噶是真的很喜欢塞来玛,为了塞来玛他甚至可以不要自己的生命。
回纥人就不一样了。
勐撒卡见云初低头了,就得意地道:“我父亲当然会吃,每一次都属他吃的最多。
回头看的时候,发现是一个穿着一件青绿色官袍且留着短髯的中年胖子。
我宁愿把这种效忠称之为血脉相连,称之为相濡以沫,称之为同生共死。”
云初没打算把自己卖给老羊皮,塞来玛也没有打算把云初卖掉,她只是希望能通过老羊皮的介绍,让云初去一个他喜欢去的地方。
这只有着漂亮黑眼窝的大尾巴羊,长着一对一尺半长的螺旋形硬角,再加上一道高高的鼻梁,所以,这是一只公羊,也是云初最喜欢的一只头羊。
云初找到塞来玛跟娜哈的时候,她们站在外围观看族人戏弄那两个手脚都被打断,却依旧顽强活着的突厥人。
胖子方正打开云初的头发,看到了左上脑附近那道可怕的疤痕,倒吸一口凉气道:“你娃能活下来实在是命大。”
云初伸手道:“文书拿来我看看。”
还喜欢让好多,好多妇人光着上身拉着他的龙舟在运河上滑行,也喜欢在扬州栽种数不清的琼花,还喜欢在中华大地上开凿一条专门拱他欣赏琼花的大运河。
羯斯噶没有把话说完就继续低下头喝茶,似乎接下来的话他不应该说。
这种人云初就见过,他的化学老师刘天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满肚子的学问,满肚子的权谋,同时,也满肚子的不合时宜。
羯斯噶皱眉道:“我有帐篷!牛皮的,大的!”
就在云初给娜哈穿好皮袍子,系上带子,穿好皮靴,准备呼唤羊群回家的时候,不远处突兀地传来一声狼嚎。
“什么暗道?这里就没有暗道。”
手叉子轻易地切开了旱獭圆滚滚的身子,娜哈的惨叫声就响了起来……
云初不愿意去想为何自家的帐篷远离了战场,却被战马损坏成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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