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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世间从来就没有公平过,你有家世,可以不用拿命去换前程,我自忖有些才能,也划不着用命去拼一个前程。
云初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回纥人就是唐军的仆从。
这几个红的像是滴着血的字,远比回纥人插在营地周边的骷髅头有威慑力。
把人头放在部族营地边上慢慢的等着腐烂,让恶臭笼罩整个部族营地,再慢慢的等着苍蝇在上面生蛆,再慢慢的等着苍蝇卵孵化,弄出更多的苍蝇来传播瘟疫。
渐渐地,大家就不怎么关注战场了。
往墙上贴的时候,要大小一致,整齐好看。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既然方正说你聪明,我就把你当一个聪明人来对待,差事办好了,赏你一袭青衫。”
云初粗暴地将娜哈丢到后背上,拍拍身边的黑眼窝公羊。
是不是大关令又拿出自家姐妹准备嫁给你?”
至于能不能成为唐人我不在乎,哪怕是成为流浪者也不想继续留在这个不属于我的部族。”
羯斯噶皱眉道:“我有帐篷!牛皮的,大的!”
反正,你们那么年轻,那么帅气,那么好看,怎么看都是我占便宜。
老羊皮看着云初的眼睛道:“这样挺好的,等你被唐人捉住之后最好也这样说。”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悲伤的过程不会延续太长时间,剩余的斑头雁还是会在领头大雁的带领下,一会排成一个一字,一会排成一个“人”字,顽固地从最后一道高岭上越过,就爆发出一阵阵欢喜的唳叫声,尾音短促,愉快之意弥漫天山。
方正哈哈笑道:“你终究是年少啊,去吧,去吧,隔壁的第九折冲府团来自京畿道商州,已经屯驻龟兹四年,你跟他们交好,上了战场,多少有个照应。”
“今晚要不要招些胡姬过来,虽然身上味道重了一些,将就着也能用……”
这样的水奇寒无比!
羯斯噶虽然不知道云初说了一些什么,却听得清清楚楚,这就是标准的唐人的话,他当初以仆从军的身份追随唐军与薛延陀人作战的时候,听过这种话。
方正皱眉道:“我说的是大唐的皇帝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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