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直播间扫盲,教2000名“姐姐”写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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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而方正这个王八蛋在执行的时候又继续宽松化,如此庞大的一个市场,一个月只收四千贯,再没有别的收费事项。
云初抬头道:“为何要鄙夷?远山兄家道中落,全族就盼着他飞黄腾达呢,死他一个人,造福全族,算起来是赚了。
云初这个回纥人身份是他那个明明有着一身惨白皮肤,栗色头发,绿眼珠的塞人母亲强加给他的。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戏文里跟老婆恩恩爱爱,举案齐眉,温柔和煦的书生在这个环境里,估计活不过三天。
荒野中的孤坟很阴森,很可怕,如果坟墓里埋葬的是自己的祖宗,自己的亲人,那就没有什么可害怕的……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牧人与虱子几乎是相伴一生的好伙伴,即便是可汗跟可敦身上也有不少这玩意,可能因为身体不缺少营养的缘故,他们身上的虱子会长得更加肥大!
“你这么老,跑不快,会被突厥人追上杀掉。”
云初不安的情绪越发的高涨。
云初苦笑一声道:“我本来已经跑了,后来又回来了。”
因为自从云初发现羯斯噶跟塞来玛两人总喜欢钻草丛之后,羯斯噶经历的所有苦难都跟云初有关,其中最凶险的一次就是在他们办事的时候,身边出现了一匹叫做老王的孤狼。
壮汉笑道:“你总是把最好的都藏起来。”
“不会,佛觉得有意思的人一定不会死,如果你死了,就说明,你没有那么有趣!”
说完话,就准备牵着马让开道路,示意这位粗糙的胖子先行。
塞来玛的一番话让云初多少有些伤心。
壮汉让开路,云初与他擦身而过,就在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云初看到这个壮汉脖子上的刺青,是一只仰天咆哮的青狼。
掌固看了云初一眼道:“这不是我们这些小人物应该想的事情。”
“我们可以回去了,如果羯斯噶成了大阿波,我就要离开部族,如果羯斯噶死了,我就继续留下来。”
这个方法挺好的可以缩短你成为唐人的进程。”
这还是出生在春天到秋天的孩子,如果是冬天,死亡率还要高出三分之一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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