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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牧民们已经吃了几千年的牛羊肉,也是云初家制作出来的最好吃!
很正常的流程,在文书上只是被提了一句,方正走了,大关令衙门就由壶正何远山领衔统领,刘雄成了新的壶正,哦,云初也进了一步,成了大关令衙门里有名有姓的文书掌固。
“我就要吃旱獭——哇!”
这个传说给了族人非常非常大的压力,以至于部族中越是漂亮肥硕的母羊,死得就越快。
方正大笑道:“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从没有一刻消停过,走马,斗鸡,狩猎,关扑,殴打先生,欺负小姑娘,整天不是在挨揍的路上,就是在挨揍。”
而他因为已经成年,变成了这两人爱情路上的羁绊。
整理好的文书放在方正的案几上,大关令挨个翻开看了一眼,就写了回帖,云初将回帖夹在文书里,放回它该去的书架。
即便是这样,老羊皮的眼中似乎也只有云初一个人。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他偏偏选择了最糟糕的一条路,在焉耆王被杀之后才想起来抵抗,又在抵抗了一半的时候,选择了投降……唐军攻城的时候有死伤,这个时候,不屠城又能干什么呢?
这虽然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与唐人进行的一场正面交锋,他却信心满满。
他不仅仅是脖子黑,脸也黑,手也黑,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不论是谁在高海拔地区整日顶着紫外线放牧干活,都不可能变得白皙。
“这里的人也养蚕吗?”
至于男人——不是黄土埋掉了,就是被贫困的土匪,山贼们放锅里煮了……
云初点燃了木炭,将塞来玛跟娜哈穿在红柳树枝上的羊肉串均匀的地在炭火周边,等着被烤熟。
据云初所知,想要出现这种状况,除非是嗑药或者被人使用了麻醉剂。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这其实就是胡人英雄们最高的理想,至于这些事情背后的背景,他们是不考虑的,或者说,他们不屑理会。
云初立刻恢复了谦卑状态,不过,他清楚的知道,唐人男子成亲的年纪绝对不是二十岁!!!
又烤好了一把羊肉串,娜哈一边抽泣着吃自己的羊肉,一边用仇恨的目光瞅着远处正在吃原本属于她的食物的大阿波。
另外,告诉我亲爱的兄弟姐妹们,你们对于新书的猜测是错的,什么程咬金的儿子,什么秦琼的儿子,什么牛进达,不可能,统统不可能。
云初笑道:“既然你喜欢羯斯噶,他对你又那么好,我没有理由杀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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