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好是少年》顶流齐聚 无脚本真实但平淡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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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在白羊部就像黑夜中的月光,乌云中的闪电一般的存在,老羊皮自然不会放过他。
塞来玛今年只有二十八岁,如果忽略掉她那双粗糙的手,晒成红色的脸,以及眼角的皱纹,她依旧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我很担心,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起冲突。
云初摇摇头道:“我要是也有这样好的一个姐夫,下场估计跟你是一样的。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人中最具有智慧的一个,赶紧离开这个主动会让你污秽一生的泥沼地,我将追随,帮助你,成就乌古斯王一样的伟大功绩。”
刘雄更是笑着张开双臂将云初的头按在他的咯吱窝里道:“什么味道,是不是这味?”
老羊皮尽管很富有,能力也很大,然而,在龟兹城里,他不过是一个喜欢享福的老胡人存在感很低。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疤痕虽然是旧伤,胖子方正这种半辈子都在军伍中厮混的人,如何会看不出,这道伤疤形成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但是,塞来玛坚持认为黑眼珠,黑头发,黄皮肤的云初是她怀胎九月所生,是她亲眼看到云初从她肠子里爬出来的……所以,作为被饲养者,云初也不好提出什么反对意见。
这虽然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与唐人进行的一场正面交锋,他却信心满满。
云初不喜欢把饼子煮软吃,牙口好,啃一口干饼子,喝一口羊汤,依旧算是这些年难得吃到的美味。
看到这里的时候,云初就忍不住拍拍自己的脑袋,自己装样子都能装到最适合自己起家的部门,运气实在是好的没办法形容。
西域这种地方真的很神奇,如此广袤的地域,竟然不怎么生产剧毒蛇,这里的毒蛇一般都不超过一米长,身材纤细,胆子还小,只有很少很少的几个倒霉蛋被毒蛇侵害过,这就导致西域人对于毒物的认知很浅。
裴东风见说服不了云初,就把目光放在何远山的身上,何远山立刻拜倒在裴东风脚下大声道:“爵爷但有吩咐,何远山万死不辞!”
云初当然没有磕头致谢,他看着裴东风的眼睛道:“我没打算用命去换一袭青衫,青衫这东西活人穿上才有意义,死掉之后,穿什么衣服都是白搭。”
这人世间从来就没有公平过,你有家世,可以不用拿命去换前程,我自忖有些才能,也划不着用命去拼一个前程。
羯斯噶摇头道:“你不会说唐人的话,他们不会承认你是唐人的。”
“贼你妈……贼你妈……贼你妈……”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其中,最牛逼的一个疑问就是质疑皇权的独特性,以及唯一性。
尤其是云初烧的旱獭,早就被有幸品尝过的牧人们赞颂为只有神才配享用的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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