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歌5》回归 三代歌手同台传唱时代金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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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来玛说的越是激动,云初就越不想当什么狗屁的回纥人。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如果我是唐人,不论我是谁家的孩子,都会效忠自己的族群。”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这几个红的像是滴着血的字,远比回纥人插在营地周边的骷髅头有威慑力。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大唐的驿站此时已经非常非常的完备了,从天山脚下,沿着天可汗大路骑着马狂奔,跑七千四百八十里,用时二十五天就能把消息送到长安,平均每天要跑三百里,很辛苦。
虽然每一颗脑袋上总会缺少一只左耳朵,回纥人不会在乎,也不会嫌弃,反正人头腐烂的时候,最先掉落的就是耳朵,有没有那东西不重要。
事实证明,大唐府兵之所以在西域所向无敌,不仅仅在于将士勇猛,还有最重要的一条,他们身上的甲胄真的很不错。
米满就站在帐篷边上,羡慕的看着云初骑着马从他帐篷前边走过,看得出来,他好几次都想跟上来,最后,不知为什么,还是安静的背靠着帐篷坐了下来。
这一套仪式其实是从突厥人那里学来的,铁勒人拿来就用的心态还是很不错的。
云初弯腰致谢道:“羯斯噶,谢谢你给我准备的这些东西。”
云初冷笑一声道:“侯君集破高昌,得了无数钱财美人,他进玉门关的时候,守将还不是死死地给盯住了,导致他才班师回朝,就被太宗皇帝下了大狱。
方正眼角泛着泪花冲着云初的背影道:“我真的不是胆小鬼啊,是我娘……”
这一次我不会抄书评写作,绝对不会再犯《汉乡》书中被你们裹挟改剧情的错误,就是一马平川的向前写,给兄弟姐妹们一个痛痛快快的大唐。
何远山大笑道:“你不会真的是为了我们的同袍之情吧?”
渐渐地,大家就不怎么关注战场了。
西州刺史则是一个叫做何书同的一个四品官,从文书上来看,此人的存在感很低。出自西州刺史府的文书大多是刺史属下的司户发布的。
云初笑道:“等我见过老羊皮再说。”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中最不像少年人的一个人。”
塞来玛见过云初在部族猛士羯斯噶教导下挥刀的样子,不论是冬天,还是夏天,从不停歇。
因为,那些胡人们总是下意识的只切割排在第一位的突厥人身上的肉,以至于,第一个人已经被切割成了骨头架子,后边的一些突厥人还没有挨上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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