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美役”:热词背后的警示与遮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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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老羊皮收回鞭子之后就不再动弹了,坐在两个驼峰中间把目光放在蓝天上,思绪看起来变得很长。
习惯草原生活的回纥人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用柴火的。
跟那一天一样,草蜢湖这边非常的安静祥和,部族营地那边却厮杀的如火如荼。
龟兹的房子都是夯土房子,后边高,前面低,方便收集雨水。
这个老家伙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当初追随太宗皇帝征高句丽,负责护卫大军左翼,他用了整整两年时间,几乎把黑水靺鞨胡人给杀光了。
假如说回纥少年们让云初退避三舍的话,那么,回纥少女们给云初留下的感觉更差。
塞来玛咯咯大笑起来,在纺锤上用力扭了一下,纺锤就飞快的转动起来,看的出来她真的非常高兴。
云初愣了一下道:“咦?我们是官府,不是府兵,怎么也要打仗吗?”
为了让自己跟方正这些坏人有所区别,云初决定利用自己书吏的身份去帮隔壁第九折冲府的府兵们写家书。
这本来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只是睡冬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人们过于寂寞,难免会发生很多奇奇怪怪的感情。
现在,有人给了他一个新的答案。
羯斯噶没有把话说完就继续低下头喝茶,似乎接下来的话他不应该说。
方正大笑道:“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从没有一刻消停过,走马,斗鸡,狩猎,关扑,殴打先生,欺负小姑娘,整天不是在挨揍的路上,就是在挨揍。”
一个人的心有多大,那么他的餐桌就会有多大。
云初的餐桌上不能仅仅有塞来玛,娜哈,牛羊,牧场,还应该有更多更多的东西。
会走路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抱着碗喝羊奶,会自己寻找一些奇奇怪怪的食物,更是只要有机会,就会凶猛的扑到有奶水的女人怀里,扯开人家的衣襟找奶喝。
身为一只大大的拖油瓶,能被母亲的新欢如此对待,羯斯噶可以说已经做到了他能做到的一切。
人死了,还会有孩子诞生,再成长成男子汉,城池被毁掉了,这并不重要,只要有坎儿井,这个地方有会在很短的时间里重新变得繁荣。
这里不成,没有香水,加上不喜欢洗澡,再加上白日里的天气酷热,就不成了。
能使用大权力没有什么稀奇的,重要的是,如何能把最小的权力运用到极致。
云初再一次露出自己悲天悯人的另一面,叹口气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此时帮助他们写一封家信,可安慰无数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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