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将军同日履新!1人曾在国庆大阅兵担任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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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醒来的时候就在白羊部,在那个部族里我生活了三年,部族大阿波说我不是塞族人,应该会到自己的族群里去,我就来到了龟兹,寻找长相跟我很像的人。”
随即就丢开云初的脚,对方正道:“两个旋,白牙齿,平脚板,长安人氏无疑。”
“你是一个真正的武士,而一个真正的武士就不该去睡大尾巴羊,离开这里,我带你去寻找草原上最美的女人,引导你的手去抚摸那些滑腻温暖而又雪白的身体,只有当你在她们身上驰骋的时候,你才会觉得你是一个真正的武士。”
下雪,牧人是不害怕的,因为雪会被皮袍隔绝在外边,抖一抖就掉了。
人类餐桌上的东西有很多,很多。
云初向后踉跄几步,才站稳了身体,老羊皮披上他的黑羊皮大氅,缓缓地从云初身边走过,还低声对他道:“你走不了了,阿史那特鲁的骑兵已经从四面八方过来了,你很快就会看到他们。”
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最要命的是在从半坛子米里面舀酒的时候,还要在糜烂的米中间挖一个坑,用一个纱罩挡在坑边,挡住那些糜烂的米跟一些如同蚂蚁一般的黑色植物,然后,木勺才能捞取中间泛着白花的米酒。
在方正看来,这是云初的细致之处,却不知在云初这里,这些文书是他重新认识大唐,了解大唐的最好的课本。
何远山摇头道:“他定是唐人子弟无疑,只是现在我分不清他到底是不是罪囚!
谁说胡人就随意浪费粮食了?至少他没见过,塞来玛啃过的骨头狗都不吃,娜哈吃旱獭的时候,连掉在羊皮上的肉渣子都不放过,甚至会趴下去舔羊皮上残存的旱獭油脂。
云初缴纳了一把金斧头,所以,大家从此之后就亲密如一家,再也不分彼此。
羯斯噶眼中寒芒一闪,低声道:“你知道的,葛璐萨有十一个儿子。”
大锅里的羊肉已经煮的软烂,云初捞出煮好的羊肉放在一边晾凉,把骨头全部剃掉,又把肉切成片,让清亮亮的羊汤继续沸腾。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至于能不能成为唐人我不在乎,哪怕是成为流浪者也不想继续留在这个不属于我的部族。”
可是呢,回纥人号称自己是大地上最迅捷,最勇猛,最强大,最狂放的马上英雄,天知道他们的能力底线在哪里。
今天因为要吃烧旱獭,云初家的晚饭就比往常晚了一些,不论是塞来玛还是娜哈,都抱着膝盖眼巴巴地瞅着火堆里的那个黑疙瘩。
从那以后。
也是云初在回纥部族里第一次发现还有男人会把女人的生死存亡看的比自己的命都重要。
想想都知道,在只有盐巴这一种调味品的情况下,旱獭肉即便是再鲜美,又能好吃到哪里去呢?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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