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农”穿拖鞋办业务成“显眼包”,警方一查竟是洗钱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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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汉让开路,云初与他擦身而过,就在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云初看到这个壮汉脖子上的刺青,是一只仰天咆哮的青狼。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去场围子里看看那些不穿衣服的胡姬跳舞也是不错的事情,有些胡姬身上的味道没有那么重。
这种事情他们以前就不避人,尤其是这些骄傲的少年,他们甚至喜欢在这件事上获得别人的夸赞。
“我的小雄鹰,你准备好离开家出去翱翔了吗?”老羊皮冲着云初在笑。
“封闭龟兹城通往外界的地道,不把这些地道封闭,不等突厥人来攻打,城里的人就跑光了。”
如果有一个部族的女人都给你生孩子……”
看完东西又上下打量着笔直跪坐在地上的云初。
部落里的很多女人都很羡慕。
而昨天晚上,他连梦都没有做。
“我不!”
云初再一次握了握方正的手低声道:“我们有缘再见!”
虽然这东西的卖相不如羊肉汤面,谷物的清香再加上味道浓烈的羊汤,混合之后,再用一把葱花调和一下,依旧让这些人吃的不亦乐乎。
只要男人足够强悍,雄性激素足够充足,能找来足够多的食物养活众多的女人,就能创造出一个人创造一个种族的神话!
“吏员,军户,匠户,寒门,官员,勋贵,皇亲?”
这种回溯式样的思考,是很多科学家与大人物都很喜欢的一种思考方式。
云初答应一声,就带着一队府兵驱赶着那群刚刚杀人吃肉的胡人们去城外割再有一个多月就能收割的青稞了。
不过,这已经不妨碍方正将这些东西统统归类于药材这个大类。
“嗷嗷——”
渐渐地,大家就不怎么关注战场了。
青狼在天山一带还是很有名的,他本身就是一支马贼团的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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