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北京西站,等待回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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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我父亲说过,你只要乖乖地听话,他就不动你帐篷里的人。”
门子是一个瘸腿老兵,模样很老,年纪应该不算大,不能因为他有一头的白发就说人家老的快死掉了。
“咦?关中娃子?”粗糙胖子并没有挪步,听了云初标准的长安口音一时间愣住了。
现在,有人给了他一个新的答案。
云初点头道:“我怕去的晚了旱獭不在家。”
这几个红的像是滴着血的字,远比回纥人插在营地周边的骷髅头有威慑力。
可是呢,毒药也是真实存在的,这东西是一门精准的学问,只要吃了它,必然会产生中毒反应。
塞来玛之所以喜欢吃旱獭皮,不是没有原因的。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这世上就没有什么新鲜事,人们认为的任何新鲜事都不过是历史的重复。
而羯斯噶仅仅是想把他赶走,这已经非常非常的仁慈了。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他们还是屡教不改,并且自称——回纥人就该像天上鹰鹘一般在马上盘旋如飞,不如此,不足以显示回纥人骑兵的强大。
他以前就不会写毛笔字,是老羊皮一笔一划的在沙盘上教出来的,后来,还找了很多的纸张,毛笔供云初联系书法。
哪哈才会爬的时候,就能准确的在羊圈里找到有奶水的母羊,并且会无师自通的叼着奶房啜饮,喝饱了奶水之后,还会蜷缩在奶羊的肚皮下边,跟其余的小羊羔一起贴着母羊暖暖和和的睡觉……
这跟他很久很久以前走的道路差不多,在化学老师刘天成的举荐之下,他同样顺利的在一个从八品的科长麾下干着书吏的工作。
方正很自然的离开座位,就在他的身后,有一个芦苇蒲团,一张矮几,上面有他需要的笔墨纸砚。
羯斯噶是这个族群里少有的聪明人,面临这种大变革的时候,还知道跑过来暗示一下,看起来他真的很爱塞来玛跟娜哈。
一方带着抵达旅途终点的喜悦而欢快,另一方却是带着无比的仇恨而喧嚣。
云初在喂饱了娜哈之后,也拿了一条鱼慢慢的吃。
斑头雁们终究安静下来了,另一边却开始敲鼓!
只是因为最终目的地是长安的缘故,云初选择相信这个人,毕竟,有远大目标的人,都不会坏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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