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嘲“学术媛”,牛津数学女博士:“我选择去战斗”
最佳回答
不是嫌弃所谓的青草的芬芳,而是嫌弃这东西里面的寄生虫,太阳曝晒不足以杀死牛粪里面的寄生虫,那东西只要见一点水,马上就会孵化出来,继而爬得满帐篷都是,木炭,干柴就没有这样的顾虑了。
上午回去之后,我翻阅了关内传来的海捕文书,没有与他年纪,长相相匹配的。”
这个老家伙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当初追随太宗皇帝征高句丽,负责护卫大军左翼,他用了整整两年时间,几乎把黑水靺鞨胡人给杀光了。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云初之所以转过头,是因为,他现在是一个回纥人,不好看自家族人的笑话。
这几个红的像是滴着血的字,远比回纥人插在营地周边的骷髅头有威慑力。
趁着身体吸收油脂的功夫,回纥人的眼光已经落在了红色的旱獭心脏,微微发黑的旱獭肝脏上,心脏发脆,极有嚼头,肝脏绵软如同法国鹅肝,放进口中就像是把一块丝绸放进了嘴里,不用嚼,它就能丝滑地落进胃里……
做完这些事情,云初满意的瞅着这间八平方的屋子觉得很温馨,虽然只有一床,一几,一个蒲团,对目前的他来说已经足够了。
也不知道是哪一个脑残会制造出这样的一个废物还拿到了战场上。
这种感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我说的话都很有道理,你先说好,是我说过的那一句话。”
一个戴着羊皮帽子提着裤子牵着一只大尾巴母羊的少年从山坳那边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学狼叫,看样子,他跟那只羊真得很是恩爱。
云初瞅瞅何远山道:“突厥奸细是吧?”
何远山摇头道:“他定是唐人子弟无疑,只是现在我分不清他到底是不是罪囚!
云初觉得自己的心早就变得跟石头一样坚硬,没想到,在何远山举着铜锤把那七个孩子的脑袋敲碎的那一瞬间,他的心还是剧烈的跳动了几下。
回归大唐对于云初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对于官员们来说不过是一件不足道的小事。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老羊皮似乎又陷入到了追忆之中,用自己满是皱皮的手深情的抚摸着身下的城墙。
好在云初抢夺的快,羊奶倒在了桌子上。
“目的又是什么呢?”
在给烧得黑乎乎的旱獭刮黑灰的时候,云初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上了大肥的恶当,这家伙可能在旱獭群里打不过这只旱獭,这才引诱到云初身边,希望借助云初强大的力量把他的对手干掉。
至于唐军的战斗,那种一成不变的胜利对云初这个观众而言,没有任何的期待感。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