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领袖|一幅字里的家风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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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给娜哈做饭的时候,云初开始怀念侯三,不管这人是不是二五仔,好用是真的好用。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亮晶晶微微泛黄的旱獭的脂肪,这东西用刀子切下来颤巍巍地杵在刀尖上,往嘴里一送,不用咬,就迅速融化在口中,变成液体的脂肪顺着喉咙滚滚而下,等不到它落进胃里,就被饥渴的身体一滴不剩地吸收光了。
“羯斯噶为什么会死?”塞来玛有些惊惶。
“我该如何回报你的付出呢?”
金陵干饭人执事
云初用袖子擦拭掉越来越多的眼泪,准备端起那一盆米饭大快朵颐的时候,却愤怒的发现,老羊皮竟然往雪白的白米饭里倒奶……
不一会,就给自己开出来了一个大窗户,门楣也被斩掉了,还有时间用柔软的桑树条子给自己编织一个窗户,还给大门用桑条延伸了一段,这样,他就有了一个门。
他今天的任务很重,身为书吏,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把官衙里堆积如山的文书分门别类的整理好,编好号码,到时候方便存取。
云初是沿着水渠走的,走了不长时间,他就再一次看到了侯三,他的尸体被一根倾倒的粗树枝给拦住了,身体沉没在水下,脑袋露在外边,可能是因为水很冰冷的缘故,他的脸色变得非常苍白。
云初看看斧头上的纹饰,觉得五百个钱其实不贵,这种东西应该是仪仗队用的东西。
只要云初去牧羊,它就会出现在云初的周围,还会引诱别的旱獭过来,供云初抓住烧着吃。
这虽然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与唐人进行的一场正面交锋,他却信心满满。
塞来玛很骄傲,她认为只有她这么强悍的母亲,才会生出两个不用怎么管就能健康长大的好孩子。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云初笑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他是白羊部族中第一个敢爬上悬崖捕捉岩羊的少年。
既然方正说你聪明,我就把你当一个聪明人来对待,差事办好了,赏你一袭青衫。”
云初的表情变得痛苦起来似乎陷入了梦魇一般。
“不对吧,三月份的事情,没道理我们都不知道的事情,长安却先一步知晓,并且连大军都准备好了,最离谱的是统兵大将已经入了西域。”
一个人的能力有多强,那么他餐桌上的东西的种类就会更加的丰富。
老羊皮轻轻摇头道:“我在这里守候了六年,就是在等你一起回去。”
斧柄足足有两米长,斧脑位置还突兀的冒出来一柄一尺长的尖刺锈迹斑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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