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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没有睡,侯三烧好了热水,他匆匆的洗掉了一身的汗水,点亮矮几上的油灯,准备把自己没有看完的文书继续看完。
路过鹰嘴崖的时候,路中间出现了一个骑着马的壮汉,这个壮汉真的是雄壮如山,胯下高大的西域骏马在他的映衬下显得如同驴子一般矮小。
就连牧民们已经吃了几千年的牛羊肉,也是云初家制作出来的最好吃!
云初的心很是安静,几乎没有起任何的波澜。
他吃力的转过头看向云初,此时,云初的面色很难看,收回唐刀,对侯三轻声道:“你就是因为背叛才被你以前的主人给抛弃的吗?”
制作牛肉包子最重要的步奏就是去掉牛肉天然的腥味,牛肉的腥味来自牛肉中残存的牛血,所以,在凉水中浸泡牛肉的时候,最好放几块木炭。
“味道不对?”何远山也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
这种能力云初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训练,五岁时分已经练习到了大成,可以无视食物的形状跟味道吃的沟满壕平,直到八岁以后自己能给自己弄饭吃的时候才没有继续使用,没想到,今天又要重温这种本事。
何远山瞅着云初,半晌,才冷声道:“不要想着去白羊部把她们找出来带走,如果你这样做了,我会在第一时间杀掉她们。”
也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骆驼,一队接一队的没完没了。
云初觉得自己可能办不到……
云初阴沉着脸,没有起身,抬头看看勐撒卡紫青色的嘴唇,就把剩下的羊肉串都递给了这位嘴唇已经出现紫绀症状的乌头碱重度中毒患者。
云初再一次露出自己悲天悯人的另一面,叹口气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此时帮助他们写一封家信,可安慰无数人心。”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既然都火烧屁股了,你为何还能睡着?”
不说别的,仅仅是这一碗羊肉面,就足够让云初在西域这种美食荒漠的地方扬名立万,成为西域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首领们的座上客了。
这一刻,他甚至觉得老天的安排有时候真的是非常非常的贴心。
“我说的话都很有道理,你先说好,是我说过的那一句话。”
说完话就拨转马头重新回到看热闹的人群里去了。
云初没打算把自己卖给老羊皮,塞来玛也没有打算把云初卖掉,她只是希望能通过老羊皮的介绍,让云初去一个他喜欢去的地方。
老羊皮的行为以及话语很像传销,他描述的长安城更像是天堂而不是一座人间城市。
“昨天的战场上,我杀了一个突厥人,别用那种眼光看我,真的是我杀死的,不是捡唐人剩下不要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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