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超大城市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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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因为最终目的地是长安的缘故,云初选择相信这个人,毕竟,有远大目标的人,都不会坏到哪里去。
卷头发的米满坐在自家的帐篷边上一直盯着那些外来者看,他的皮袄被扯得乱七八糟的,脸上也满是伤,应该是刚刚挨得揍,不出一个小时,这家伙的两只眼睛就会肿起来,整张脸会变成猪头。
“娜哈不是有你保护吗?”
第四章:我不想当回纥人了
只不过,他才鼓捣了两下,就满嘴的血沫子。
“没有了那就继续做啊。”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手叉子轻易地切开了旱獭圆滚滚的身子,娜哈的惨叫声就响了起来……
认真来讲,老羊皮其实就是云初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位领路人。
西域人干别的事情差一些,但是,论到金匠手艺,确实值得一提。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从老羊皮这种人的视角来看,这样的帝王确实很不错,把日子过的舒坦,自在且幸福。
云初俯身抱起才满六岁的娜哈,按理说死人这种事不应该让她看到,但是呢,在回纥人的部落里,死人是一种常态。
就在云初给娜哈穿好皮袍子,系上带子,穿好皮靴,准备呼唤羊群回家的时候,不远处突兀地传来一声狼嚎。
“云初我给你找了一匹马!”羯斯噶把羊腿递给塞来玛就来到云初身边。
老羊皮皱眉道:“不能肯定,玄奘离开让我留下来,就是想要看看那个有意思的事情是什么。
云初强迫自己看完了整个过程,甚至还把自己的强迫症给逼出来了。
云初觉得自己可能办不到……
晚上的饭食的主题是汤饼,汤饼其实不是饼子,而是面条,因为做饭的人是那个被眼屎糊住眼睛的门子,这就让云初的食欲丧失了一大半。
方正疑惑地道:“你刚才念的诗应该是好诗,莫说别人,就是我自己受到家书的时候,那一次不是看了又看,眼泪干了又干。
当然,这是一种高尚的说法,卑鄙的说法就是,云初想要回到大唐去了,这两个人都是他的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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