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重出江湖?与其说“回归”不如说“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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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这些人都懈怠,而是说他们没有时间,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处理如此多的小事。
刘雄吞咽一口口水,见云初依旧面无表情的往锅里扯着面条,那根黄龙一般的面条,像是活过来一般,从陶瓮里随着云初的手起舞,最后一头扎进汤锅里。
有时候回纥人会把活捉的敌人放在削尖的木杠子上,脚上再绑上两块石头,一夜过去之后木杠子就会从敌人的嘴巴里冒出来,这时候的敌人会仰面朝天似乎在向上苍祈祷,于是,这种方式又被回纥人称之为——拜天。
天气燥热,同样居住在桑林里的方正等人早就脱得光溜溜的浸泡在水里。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我该如何回报你的付出呢?”
漫长的婴儿时光,让他只能进行漫长的思考,漫长的等待。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在这片草原上,也只有老羊皮或许有门路让云初去他一直想去的唐人营地。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方正给云初分派的是一间黑洞洞的茅草顶的小房子,窗户很小,只有一尺见方,门槛很高,门楣很低,进出需要低头。
也不知道是哪一个脑残会制造出这样的一个废物还拿到了战场上。
军医给方正的腿糊了厚厚一层绿了吧唧的药膏,嘱咐方正万万不要胡乱动弹,就提着自己的家伙事走了。
云初也不肯多说话,就这样默默地随着老羊皮的队伍走过七八个部族之后,队伍中的女人就没有了,男人却多了五六个。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现在,又是葛萨璐父子的死……
有的少年人听了一段,就急冲冲的收拾东西跟着老羊皮走了。
砍突厥人的次数远比以前被突厥人砍的次数多了很多,砍铁勒部其余部族的次数也比以前多很多。
最后,云初一口烤肉都没有吃,一口羊奶没有喝,一个人干掉了三盆白米饭,每一个陶盆,都比云初的脑袋大。
“不错就吃!”刘雄最看不起云初这种惯爱作假的读书人了。
趁着身体吸收油脂的功夫,回纥人的眼光已经落在了红色的旱獭心脏,微微发黑的旱獭肝脏上,心脏发脆,极有嚼头,肝脏绵软如同法国鹅肝,放进口中就像是把一块丝绸放进了嘴里,不用嚼,它就能丝滑地落进胃里……
方正叹口气道:“我们不修城墙,城门,不收税,我们的好日子也基本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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