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俊辰:“妙系”男友钱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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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瓮里面的面已经没有了,云初就装了一大碗羊汤,放了满满一碗肉,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云初用身边的女人计算过,回纥人每生十个孩子,就有两个孕妇死亡,三个孩子夭折。
西域人生孩子的时候会死人,放牧的时候经常被狼叼走一两个,没有东西吃又会饿死一些,还会因为疾病,意外死掉一些……再加上死于战争斗殴的,好像永远都死不干净,永远都有人从犄角旮旯里冒出来,重新组成一个又一个的部族,一个又一个的王国。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好好地活着,我在雪山下等你,等你成为大英雄的那一天。”
事实上他根本就办不到!
在他没有办法自证自己是唐人的情况下,他今天,准备把有困难找官府的精神发挥到极致,让官府利用手头的已知条件来证明出——他就是一个纯正的不能再纯正的唐人。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何远山等人只能站在一边呆滞的看着方正吃饭,云初条才下锅,方正已经吃完了上一根。
“我说了——不许学!”
云初笑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如此,才能达成你的目的。
回到帐篷里,云初跟羯斯噶接受了塞来玛跟娜哈帝王级别的服务。
云初不安的情绪越发的高涨。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这个传说给了族人非常非常大的压力,以至于部族中越是漂亮肥硕的母羊,死得就越快。
这一次,他只所以会出现在战场附近,完全是因为他所在的部族又要开始帮唐军打仗。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以上,就是老羊皮专门用来针对回纥部落中所有他看得上的少年人的专用话术。
他做的事情远比塞来玛知道的多得多。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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