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红”的飞盘,为何“污名”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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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虽然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与唐人进行的一场正面交锋,他却信心满满。
云初跟塞来玛简单收拾一下就准备回去了。
云初的经受过的教育,绝对不允许他将杀人这种罪名揽在自己身上,哪怕真的是自己做的,他也绝对不会承认,就算杀人有功,他也不会承认。
这一刻,蹲在他身边准备吃饭的塞来玛跟娜哈两个人,眼珠子似乎都在发光,还是那种恐怖的绿光。
“羯斯噶为什么会死?”塞来玛有些惊惶。
集体的好与坏跟这个集体的最高长官的好坏有关。
胡人就是胡人,云初在塞人部落居住了十三年,如何会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唐人。
“那就要看婆润可汗是不是会怜悯葛璐萨,比粟特勤毕竟是婆润可汗儿子中的一个。”
“嗷嗷——”
云初在去大关令官衙的路上,看到了一家售卖胡麻油的店铺挑出来了写着这四个字的招牌。
云初再一次露出自己悲天悯人的另一面,叹口气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此时帮助他们写一封家信,可安慰无数人心。”
所以,死守龟兹就是重中之重。
最最严重的是,家里人以为府兵死了,会把口分田收回去……
都护都死在了这龟兹城下,更别说我们了,在西域这地方上,除过我们唐人自己报团之外,其余的都是敌人!”
云初摇摇头道:“没有半点胜算,死定了。”
云初阴沉着脸,没有起身,抬头看看勐撒卡紫青色的嘴唇,就把剩下的羊肉串都递给了这位嘴唇已经出现紫绀症状的乌头碱重度中毒患者。
羯斯噶神色难明的瞅着云初低声道:“你果然要去找唐人。”
“哈哈哈,小子,被老子的家伙吓着了吧?”刘雄的笑声放肆且邪恶。
用刀子刮掉烤焦的毛皮,一个黄澄澄的类似挂炉烤鸭的食物就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就是去杀一下葛璐萨剩余的儿子,以及他的爪牙。”
何远山忧虑的看了云初一眼,就离开了方正的衙门。
凡是成为府兵的人,家境大多不差,毕竟,除过战马会有国家提供,其余的比如铠甲,武器都需要自己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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