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贴上标签的孩子,和为他而设的“十三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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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大阿波葛萨璐迟迟不敢对云初下毒手的原因之一,更是比粟特勤刻意保护他的原因之一,至于比粟特勤说他看好云初这句话,谁信谁就是傻子。
普通牧人死掉了,就丢到远处,任由野兽,飞禽们吞噬,有时候为了方便野兽撕咬,他们还会剥掉死人身上的衣服。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羯斯噶是这个族群里少有的聪明人,面临这种大变革的时候,还知道跑过来暗示一下,看起来他真的很爱塞来玛跟娜哈。
写字查渊源,研墨查云初是否是一个真正的熟练读书人,能否磨出正好写那些字的墨量。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吃白米饭的第一要素就是品尝白米特有的香甜气,把羊奶倒进去……
把塞来玛看的比生命还重要,这不是羯斯噶口头上的说辞,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
羯斯噶端起木碗喝了一口苦涩的蒲公英茶低声道:“这就是我要对你说的事情,今晚……”
羯斯噶摇摇头指着不知所措的塞来玛道:“你应该庆幸是塞来玛的儿子。”
因为,在这一场冻雨期间,死掉的人很多,牛羊更多,大家心情都不好,自然没有人细究。
云初握住塞来玛的手笑道:“我不想当回纥人了,可以吗?”
“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你正好八岁,已经过去五年的时光了,我也教导你五年,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你这一身的本事小雄鹰,相信我,你应该去长安,而不是继续留在西域这个烂泥塘里拖着尾巴弄得满身污秽。
云初点点头道:“我们走吧!”
羯斯噶直到离开都没有跟云初谈起让塞来玛跟娜哈进入他帐篷的事情。
总体上,这是一群希望相互壮胆,又不愿意别人过多干涉他的一群人组成的部族,只要有分裂的机会,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背叛。
“羯斯噶应该不会出事。”
还有跟羯斯噶走的近的牧人也分走了几根,东西不多,也就尝个味道。
“羯斯噶应该不会出事。”
这是一种本能反应,与人性无关,与感情无关,甚至与对错也没有关系。
听母亲说,这是被唐军揍过七八次,砍死过很多很多族人,就连可汗的脑袋也被唐人带回长安展览之后,回纥人才有幸成为唐军的仆从的。
这些羊肉都是被盐水浸泡过的,只要撒上孜然这种西域多得不能再多的东西,美味基本上就算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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