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朗尼玛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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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没有睡,侯三烧好了热水,他匆匆的洗掉了一身的汗水,点亮矮几上的油灯,准备把自己没有看完的文书继续看完。
打过七八顿之后,他们终于学会了,也明白了,想不挨打,要把屁股最好看的大尾巴羊献给云初……
研墨是一门专门属于读书人的功夫,是不是一个读书人,只要看他研墨的手法就知道了。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带云初过来的随从终于换掉了那张死人脸,开始有了一些温情跟善意。
“这倒是真的,不过,大关令家是关中有名的大家,谁家都有几十上百个姐妹,这没什么好奇怪的。
长安城只适合出现在梦里,睡醒之后,眼前依旧是万年不变的雪山跟草原。
这或许就是这片大地上最大的一片人为景观,至于残破的龟兹城在这么大的一片麦田面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也是云初在回纥部族里第一次发现还有男人会把女人的生死存亡看的比自己的命都重要。
云初皱着眉头看着方正垃圾堆一般的文牍跟文书,叹口气道:“太乱了,这是对文字的不敬,也是对职事的不敬。”
如果失败,只有一个下场——死!
这一次,他只所以会出现在战场附近,完全是因为他所在的部族又要开始帮唐军打仗。
云初想了一下,就从外边找来两个木板,将麻布撕成窄窄的布条,用两片木板固定住方正的腿,再用细麻布条牢牢地将腿跟木板固定起来,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出现瘸子的概率会小一些。
最后,只能当隐士高人。
就在云初给娜哈穿好皮袍子,系上带子,穿好皮靴,准备呼唤羊群回家的时候,不远处突兀地传来一声狼嚎。
方正带来了酒,还有传说中的超级美食——醋芹。
云初捶捶胸口笑道:“饿极了,没有吃不下去的东西。”
云初把大肥从娜哈的魔掌里解救出来,这家伙立刻蹲在他的身边“啾啾”地叫唤,一只爪子还指着虎视眈眈的娜哈发泄着心中的不满。
“孩子,那不是战场,只是一个考验你的场所,顺便告诉你一句话,阿史那特鲁之所以会选定龟兹城作为此次作战的目标,是因为他听了我的话。”
当一个从八品大关令的书吏,这个起点已经非常非常的高了,高的出乎了云初的预料之外。
两个几乎一样肥壮的家伙重重地撞在一起,娜哈明显以身高优势取胜,双手勒住旱獭的脖子,焦急地对云初大喊:“哥哥,快点烧火。”
看到情郎来了,正在教训娜哈的塞来玛目光立刻从凌厉变得柔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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