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凶”半生:一家三口被枪杀34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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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头雁们终究安静下来了,另一边却开始敲鼓!
一直闭着眼睛的老羊皮懒懒的道:“这个不是!”
“哈哈哈哈……大户人家的小爷来西域了。”
枣红马是一匹很不错的战马,骑在它的背上很是平稳,老羊皮坐在高大的骆驼背上,时不时地回头看看云初,看一次就忍不住笑一次。
没了,龟兹城,咱们兄弟说不定就要去西州当差,那里的条件更好一些。”
“我甚至不准备开什么食肆。”
云初觉得自己可能成不了这个英雄,没有任何可能在这种局面下成为大唐的少年英雄,最终一飞冲天,登上凌烟阁。
“就像眼前这一锅汤饼?”
同样的一群人,可以是坏人,也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变成好人。
那一次羯斯噶的表现很好,尽管屁股上被那匹叫做老王的狼咬了一口,他还是奋力的与狼周旋掩护塞来玛快跑,最后勇敢的光着屁股打跑了那只叫做老王的孤狼。
部族中真正一年四季都用柴火取暖的人家只有他们一家,别人家更喜欢用牛粪,骆驼粪。
不是说老羊皮的话不准确,而是说老羊皮本身就处在李世民的彀中,他当然看不清事件的真实性。
做完这些事情,云初满意的瞅着这间八平方的屋子觉得很温馨,虽然只有一床,一几,一个蒲团,对目前的他来说已经足够了。
有了个人色彩的兵,一般就与国家这个大概念有些不相容,这一点很不好。
云初早就养成的生活习俗不允许他干出这种事,甚至不能想,哪怕脑袋里出现一丝半点这种想法,云初都认为自己已经不算是人了。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云初把一根足够肥硕的羊肉串递给羯斯噶之后,就在其余的羊肉串上重新洒了一些乌头粉增加羊肉的鲜味。
也不知道是哪一个脑残会制造出这样的一个废物还拿到了战场上。
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
斑头雁们终究安静下来了,另一边却开始敲鼓!
龟兹距离云初所在的地方不过一百八十里地。
“你他娘的看男人洗澡看的都翘起来了,碰到我的腿了……快快滚开,以后万万不可与你为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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