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别!他研发的药,很多人“随身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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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咩咩……”黑眼窝叫唤了两声,云初家的母羊群就很自然地围拢到黑眼窝的身边。
空着肚子干活让人非常的渴望时间能走的快一些,方正咬着一块馕饼,看着云初跟侯三两人把堆积如山的文书全部搬出衙门,放在地上晾晒。
以前,他们只是观察我,不理睬我,最近很不对头,已经有部族里的武士开始找我的麻烦了。
问题是,你真的想这么干?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愿意干这事。”
由于这些青稞可以拿去喂养牛羊,骆驼,割青苗的胡人们还是非常的积极。
云初觉得自己的心早就变得跟石头一样坚硬,没想到,在何远山举着铜锤把那七个孩子的脑袋敲碎的那一瞬间,他的心还是剧烈的跳动了几下。
唐人商贾们很想跟云初主动打招呼,却因为摸不清他的身份,而踌躇不前,毕竟,他们只是一群穿着皂衣的商贾而已。
足月生产的孩子就是比那些被木棒擀出来的孩子强。
这根鞭子很长,足足有两米,这是比粟特勤特意在云初家定制的,只要能把这根长长的鞭子搞定,他们家今年就不用给部族上缴羊只了。
一个人,一个家族创造一个族群,一个国家,在这里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事情。
以上的话虽然荒诞,回纥人却是认真的,在他们的部族传说中,最早的回纥祖先是一个女人,为狼妻而产子,最后繁衍成了强大的回纥族。
云初用身边的女人计算过,回纥人每生十个孩子,就有两个孕妇死亡,三个孩子夭折。
方正钦佩的瞅着云初道:“你觉得我们……不,你们有胜算吗?”
塞来玛不愿意,云初就会把珍贵的热水倒进花了两只种羊才换来的大木桶里,用倔强的眼神逼迫塞来玛进去洗澡,至于不爱洗澡的娜哈,云初一般都是用最粗暴的手段把她剥光丢进木桶,然后在她的嚎哭声中用草木灰使劲的给她清理头发以及身体。
对以上三种人来说,效忠皇帝是天职!
三十岁就有白发,对于这个时候的人来说很常见,给人家当爷爷的也不罕见,不像他以前生活的那个时代里,三十岁的人还自称是一个宝宝。
这虽然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与唐人进行的一场正面交锋,他却信心满满。
可惜,只能在作战的时候有权力,没有战事的时候,他还是要听部族大阿波葛萨璐的。
云初笑道:“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而羯斯噶在很长时间内,都是云初试药的对象,这就导致羯斯噶一生艰难,身上有时候会长泡,有时候会溃烂,有时候会呼吸困难。
假如其余的族人也会被问到这个问题,如果他们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他们也会效忠我,我自然也会效忠于他们每一个人。
方正回头看看依旧端坐在矮几前的云初笑道:“能写一手好字,遵守所以礼仪的人,又能坏到哪里去呢。放心吧,就算是坏孩子,也有时间教导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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