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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药材他认识其中的雪莲,甘草,黄芪,矿石粉末,他认识其中的小升丹,跟雄黄粉,其余的一些颜色湛蓝,或者玫红,或者乌青的粉末他就不认识了。
尽管他知道人跟羊在一起之后,因为生殖隔离的原因不可能诞生出羊头人。
一身的学识最终被烧成了飞灰。
你想不想要她?如果想,后天剪羊毛的时候我把她偷偷带出来,你给她烧一只旱獭……”
第四章:我不想当回纥人了
仅仅看了一眼,他就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碗底已经放好了葱花以及磨成粉磨的盐巴跟剁成碎末的天山乌梅,面条压在这些调料的上面,再用滚烫的羊汤一冲,盐巴融化不见踪影,葱花从碗底漂起绿莹莹的点缀在汤面上,加上一星半点的黑色乌梅若隐若现的夹杂在暗黄色的面条中间,再覆盖上薄薄一层暗红色的羊肉片,一碗让西北人死死活活都难以忘记的羊肉汤面就成功了。
再说了,那个时候我才七岁,怎么能杀得了羯斯噶这种武士呢?”
“这倒是真的,不过,大关令家是关中有名的大家,谁家都有几十上百个姐妹,这没什么好奇怪的。
一道鞭影突兀的出现在云初的视角里,他一个倒栽葱就从马背上滑下去了,鞭子带着尖利的破风声从马背上掠过又悄无声息的回到老羊皮宽大的羊皮袄袖子里。
羯斯噶皱眉道:“我有帐篷!牛皮的,大的!”
书吏掌固的差事就是负责管理文书仓库!这是一个非常纯粹的文职岗位,不用出去打仗,据说这是方正临走前仔细托付过何远山才有这个结果的。
“我们可以回去了,如果羯斯噶成了大阿波,我就要离开部族,如果羯斯噶死了,我就继续留下来。”
“我的名字叫做石磐陀!”
有些文书被潮气侵染的已经结成一团了,字迹也模糊不清,按照方正的说法这些文书早就该销毁了。
“哥哥,给我烧旱獭吃!”
这是一个将要出一个英雄的局面。
枣红马是一匹很不错的战马,骑在它的背上很是平稳,老羊皮坐在高大的骆驼背上,时不时地回头看看云初,看一次就忍不住笑一次。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弄清楚我是谁了吗?”云初抬起头满是希望的瞅着方正。
水开了,蒲公英茶也就煮好了,云初端起木碗啜饮一口泛着苦涩味道的茶水,只觉得浑身通泰,有说不出来的痛快之意。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