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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信任别人这种事情,云初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没有做过了。
说谎话的要点是什么?
一只黝黑的牛皮袋子被壮汉抛过来,老羊皮探手接住,掂量一下重量,就点点头,驱赶着骆驼继续前行。
云初想了一下,觉得人家这句话似乎没有说错,就再次点头致谢道:“照顾好塞来玛跟娜哈。”
云初,我父亲说过,你只要乖乖地听话,他就不动你帐篷里的人。”
说完,这家伙就带着爪牙去了龟兹城,今天又到了朔日,该收钱了,不过,在这里他收不到大唐急需的铜钱,只能以金沙,皮张,牛羊来顶数。
这还是出生在春天到秋天的孩子,如果是冬天,死亡率还要高出三分之一左右。
这一次,他不管了。
云初家的大尾巴羊是整个部族赫赫有名的产羔母羊,只有他们家的母羊,才具有诞生出合格羊羔的优美体型,以及丰富的产羔经验!
塞来玛一口气吃了三串烤羊肉,就欣慰地对云初道:“能不与大阿波起冲突就不要起冲突。”
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墨池里面的墨也加好用光,这很见云初对用墨量的掌控功夫。
云初的表情变得痛苦起来似乎陷入了梦魇一般。
跟那一天一样,草蜢湖这边非常的安静祥和,部族营地那边却厮杀的如火如荼。
最最严重的是,家里人以为府兵死了,会把口分田收回去……
也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骆驼,一队接一队的没完没了。
男人们光着腚一起洗过澡之后,紧张的关系总会莫名其妙的缓和下来。
去场围子里看看那些不穿衣服的胡姬跳舞也是不错的事情,有些胡姬身上的味道没有那么重。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人类餐桌上的东西有很多,很多。
打女人这种事按理说不是云初能干出来的事情,但是呢,在这个塞人部族里不打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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