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尴尬的南阳音乐节 给“破圈”之城提了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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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胖子方正打开云初的头发,看到了左上脑附近那道可怕的疤痕,倒吸一口凉气道:“你娃能活下来实在是命大。”
而不是跟别的牧人那样,摘下来直接塞嘴里。
这或许就是这片大地上最大的一片人为景观,至于残破的龟兹城在这么大的一片麦田面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尤其是云初家用白水煮出来的羊肉,蘸上他们家用盐巴腌制过的韭菜花一起送进嘴里,只要是吃过的人,没有一个说不好吃的。
“目标是哪里?”
现在,有人给了他一个新的答案。
云初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来到了距离龟兹城两里地以外的高坡上,不远处就是一片胡杨林里。
打女人这种事按理说不是云初能干出来的事情,但是呢,在这个塞人部族里不打不成!
“傻子,突厥人只会驱赶一群被他们打垮的人,绝对不会把他们杀死在半路上,他们需要这群人去传播恐惧,去传播突厥人的英勇,这比杀死他们更加的有价值。”
青狼在天山一带还是很有名的,他本身就是一支马贼团的首领。
环境没有太大的变化,人却多了起来,道路上满是驼队与成群的牛羊。
以上,就是老羊皮专门用来针对回纥部落中所有他看得上的少年人的专用话术。
“你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
云初喃喃自语,他脑海中不断地出现西安大唐不夜城的模样,又不时地出现史书上对于长安的各种描述。
仅仅看了一眼,他就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唐人很喜欢战马,但是呢,龟兹镇唐军的战马太多了,所以,会把一些他们看不上的战马留给帮忙作战的回纥人。
老羊皮说着话,抬手就把云初放在他手上的经商过所撕碎了,轻轻一吹,碎纸片就如同蝴蝶一般纷纷落地。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自从听到这个传说之后,云初这才理解为什么回纥人在母亲肚子里只待了九个月。
尤其是云初烧的旱獭,早就被有幸品尝过的牧人们赞颂为只有神才配享用的美食。
方正狞笑一声道:“就怕他不来,他快到了,咱们大唐的杀人王也到了,这一次就看谁杀人杀的多。”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