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了不喜欢的专业,却“逆风翻盘”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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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云初苦笑一声道:“我本来已经跑了,后来又回来了。”
再用大锅煮了一锅羊肉,往里面丢了一根松木棒,扣好芦苇杆子做的盖子,压上一块石头,往灶眼里丢了一几根粗大的木头绊子,等水烧开,撇掉浮沫,就去了大关令方正的官衙。
别的回纥人即便是中毒了,也会直接粗暴地将他的死归类于疾病或者神罚。
裴东风笑道:“这些东西还不足以让你豁出命去办吗?”
方正睡醒的时候,芦苇席子上已经沾满了他的汗水,抱起水瓮吨吨吨的喝了一气,回头看看安静的坐在角落里读文书的云初道:“除过读文书,给人写信之外,你就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了吗?
一般的牧民人家一辈子才洗三次澡,云初家基本上三天就要洗一次,还必须每天洗脚!
这些年跟随老羊皮寻找出路的少年人基本上都死在了石国的战笼里。
何远山却对云初道:“把那幅字重新写一遍。”
继而用自己本来就知道的一些学识印证之后,让他获得了自己所在的地域坐标,以及时空坐标。
等花蝴蝶一般迈着舞步的胡姬们将饭食端过来,云初仅仅看了一眼,泪水就如同开闸的洪水一般肆意横流。
羯斯噶皱眉道:“我有帐篷!牛皮的,大的!”
塞来玛吃惊的拍开云初的手激动地道:“你不是我的儿子,你是神的儿子!”
娜哈已经起床了,正坐在帐篷口的老羊皮上抓石子玩耍,如果仔细看的话,就能看到娜哈玩耍的石头各个晶莹剔透,且白的如同凝固的羊脂一般,表面还似乎流淌着温润的光泽。
云初很奇怪,就老羊皮这样的身板,自己都能轻易地干掉他,眼前的这个壮汉似乎非常的忌惮他。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白米饭可以直接吃,也可以加猪油,酱油搅拌后一大口,一大口的吃,更可以加上糖香香甜甜的吃,讲究一些的可以来一碗红烧肉配着吃,再讲究一些的可以浇上红烧鱼的汤汁,至于将佛跳墙浓稠的黏嘴的汤汁跟白米饭搅拌在一起后……那滋味,会让人觉得不负此生。
果然,方正比老羊皮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忍不住继续对云初道:“他们都是我的姐夫!”
看到羊腿的娜哈也就停止了哭泣,主要是羯斯噶拿来的那根羊后腿还带着半截羊尾巴,她可是记得哥哥烤羊尾巴油的滋味,那东西一口一包油……
站在熙熙攘攘的龟兹集市上,云初看着头顶炽热的太阳,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终于有了一块可以让自己容身的地方。
何远山摇头道:“他定是唐人子弟无疑,只是现在我分不清他到底是不是罪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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