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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指指正鱼贯进城的回纥人问道:“这些人也归我们统管吗?”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就连牧民们已经吃了几千年的牛羊肉,也是云初家制作出来的最好吃!
云初顺从的点点头,他觉得塞来玛的话非常的正确。
云初俯身抱起才满六岁的娜哈,按理说死人这种事不应该让她看到,但是呢,在回纥人的部落里,死人是一种常态。
在这个传说中,大唐的天可汗居住在高高在上的黄金浇筑的宫殿里,且手握雷电,哪怕隔着千里,万里,居住在黄金宫殿中的天可汗,依旧能取人性命。
只要开始吃饭,塞来玛就会忘记她还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云初没有听见他们说笑自己的话,洗漱过后,就把面团揉好用一个陶瓮扣起来。
唐时的回纥人还没有自己的文字,或许正在酝酿,反正云初在回纥人中没有发现一个会写字的。
只要云初去牧羊,它就会出现在云初的周围,还会引诱别的旱獭过来,供云初抓住烧着吃。
云初苦笑一声道:“据我所知,石国的商税是一半对一半,我就怕我们不收商税,那些胡人不但不会感激,反而会笑话我们是蠢驴。”
云初微微一笑。
听到云初囊囊的靴子声,老羊皮微微睁开眼睛瞅着他笑道:“怎么,想起我的好来了?”
方正白了云初一眼道:“你想那么多做什么,那个叫做阿史那贺鲁的混账东西杀了我们军民商七百余人,就活该他活不过今年,是全族活不过今年。
“不能被他说的话吓住,没有人能知晓老子的来龙去脉……”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西域各个部族就有一个传说,一个关于长安城的传说。
云初摇摇头道:“我要是也有这样好的一个姐夫,下场估计跟你是一样的。
方正放下水罐子道:“我有一个姐夫。”
一个人,一个家族创造一个族群,一个国家,在这里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事情。
有云初跟羯斯噶帮忙,塞来玛跟娜哈总是能够以最后的胜利者身份,将口水吐在那些倒地的女人脸上。
这个过程弄完了,他们就把死去的两个人的尸体连同他们的衣服跟马鞍子放在火上烧。
“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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