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金鹰”时代 纸业巨头收购案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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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抱着包袱再一次愣住了,他发誓,在所有胡人中,绝对找不出一个比他更爱干净的人了。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你最好走得稳当一些,另外,看好你的骚羊,胆敢掉下一根毛脏了我的羊群,我就打断你的狗腿!”
云初伸手道:“文书拿来我看看。”
秋日的时候,正是塔里木河水流泛滥的时候,不足一尺深的水淹没了整个胡杨林,碧绿的胡杨林倒映在平静的水面上,与白云,蓝天一起构成了一张绝美的图画。
“吃什么旱獭,那东西不干净!”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就像他以前大学毕业签工作的时候,最重要的第一签,决定着他以后能达到的高度。
今天放牧的效果很好,每一只羊的肚皮都吃得鼓鼓的,该是回家的时候了。
在过去的二十年中,他的办公桌都没有更换过,更不要说职务了。
塞来玛微微点一下头,愉快地看着云初道:“你觉得羯斯噶是一个好人吗?”
所以,剩下的府兵们想要给家里传个信,往往只能带个口信回去,人言者信也,而人言最不可信,这就导致了很多悲剧的发生。
比如——吃旱獭!
人只要有点良心,就会经常性的陷入这种两难之中,为了不让方正太为难,云初组织了一下语言道。
对于这一点,云初深有体会,他所处的塞人部族,在过去的十三年中,也经历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经历了战乱与压榨,偏偏部族总人口好像并没有明显的减少,两百帐,一直都是两百帐,不增不减。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云初抓住刘雄粗壮的胳膊道:“我只是记不得以前的事情,不是变傻了。”
“味道不对?”何远山也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
方正大笑道:“我们大关令衙门总共就十一个人,依靠我们修城墙,修城门吗?
“哥哥,我们去抓旱獭吧!”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可就是这两样声音,给了云初极大的安全感……在白羊部睡觉的时候,他永远是趴着睡,只要听到任何不对劲的声响,他都会蹿出去。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