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达膜:不是所谓的“状元概念股”,向来低调不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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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想了一下,就让侯三取来了干硬的馕饼,捏碎了放在柳条编织的笊篱里,在羊汤锅里把馕饼跟羊肉片泡软装进大碗,撒上葱花跟盐巴,最后浇上一勺香浓的羊汤,一碗还算过得去的羊肉泡馍就出炉了。
“傻子,突厥人只会驱赶一群被他们打垮的人,绝对不会把他们杀死在半路上,他们需要这群人去传播恐惧,去传播突厥人的英勇,这比杀死他们更加的有价值。”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总归是云初获利了。
云初笑道:“要走一起走。”
在这片草原上,也只有老羊皮或许有门路让云初去他一直想去的唐人营地。
云初实在没有面对一群大唐土著裸男说话的勇气,借口看行军灶烧好了没有,快速与这群野人拉开了距离。
文书是不同的!
勐撒卡见云初低头了,就得意地道:“我父亲当然会吃,每一次都属他吃的最多。
当然,这是一种高尚的说法,卑鄙的说法就是,云初想要回到大唐去了,这两个人都是他的累赘。
过了好一阵子,云初湿漉漉的从水渠里站起来,捡起被丢弃的唐刀,回到房间之后,立刻将所有的东西装到马背上,他虽然不知道老羊皮的话是真是假,离开,却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至于男人们就沉默的多,一路上除过喝水,吃东西之外,没有多余的话。
他就这样一步步地走下阶梯,最后来到云初面前仰望着他道:“早就该跟我走了,你却为了一个愚蠢的女人多在这个野人窝里待了三年。”
这样的事情虽然不多,却不是没有过,
塞来玛吃惊的拍开云初的手激动地道:“你不是我的儿子,你是神的儿子!”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尤其是云初烧的旱獭,早就被有幸品尝过的牧人们赞颂为只有神才配享用的美食。
云初今晚的暮食是羊肉,牛肉,羊肉面片,配凉拌苦苦菜,侯三跟哑巴马夫给云初弄来的韭菜花被腌制成了韭花酱,今天吃正好合适。
部族里的人都知道云初有朝一日一定会杀了葛萨璐的,他们说的非常肯定。
西域人干别的事情差一些,但是,论到金匠手艺,确实值得一提。
继而用自己本来就知道的一些学识印证之后,让他获得了自己所在的地域坐标,以及时空坐标。
老羊皮也在看唐人的军寨,看了一会就遗憾的对云初道:“你应该成为一个唐人的。”
“肮脏的,满是虫子的,还散发着牛粪味道的大帐篷!”云初一点颜面都没有给新上任的大阿波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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