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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急忙道:“自然是金斧头!傻子才会选铁斧头呢。”
何远山是几人中的智囊,立刻就跳起来道:“你是说这个斧头的主人出关的时候带的是一柄铁斧头,回去的时候换上了一柄金斧头?”
有些人看起来很面熟,应该就是龟兹城里的商人。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哪怕方正这个人读的书不算多,他也知道一些学问上的禁忌。
因为关系到羯斯噶的命,云初不得不非常的小心,准备好了所有捕捉旱獭的工具,就带着欢天喜地的娜哈跟一脸无奈的塞来玛去了草蜢湖。
云初点点头道:“不纳税,不纳粮,不出劳役,平日里囔囔于众人之上,着华服,吃美食,御美人,煊煊于百姓之间,上可光宗耀祖,下可恩荫子孙。”
既然没有可能,那么,他只剩下因呼吸肌痉挛而窒息这一条路可走了。
“大户人家不就是这个模样吗?人家可能觉得天冷了多烧几个炭盆或者有丫鬟暖床呢。”
云初之所以转过头,是因为,他现在是一个回纥人,不好看自家族人的笑话。
自从被云初把幼小的它从金雕爪子下拯救下来,又长期在草原上相遇,它对云初的感情要比跟族群的感情更深。
云初笑道:“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酒水的口味已经定性,云初没办法更改,至于醋芹,云初有更加高级的吃法。
这就营造出来了一个高不可攀的少年奇人形象。
可是呢,回纥人号称自己是大地上最迅捷,最勇猛,最强大,最狂放的马上英雄,天知道他们的能力底线在哪里。
最后,一人端着一碗说不上酸甜味道的绿蚁酒帮助云初考虑如何落户才能把这件事的利益做到最大化。
只是,这样一个关中娃子为何会出现在这穷边僻壤呢?莫非是偷偷跑出来寻找在边军服役的父兄的?
“嗷嗷——”
方正白了云初一眼道:“你想那么多做什么,那个叫做阿史那贺鲁的混账东西杀了我们军民商七百余人,就活该他活不过今年,是全族活不过今年。
眼看着日头渐渐升起,云初让侯三看好这些文书,自己匆匆的回到桑林准备做饭了。
云初有些慌了,他之所以胆敢留下来,底牌就是老羊皮,他认定了老羊皮会留有退路,只是没有想到老羊皮的退路安排的如此粗糙,如此的平凡。
也就是说,塞来玛跟娜哈就在那个长长的队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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